第180章 處置
十六日辰時初,開封府的兩個書手在州橋底下站著,手裡各捧一卷空白的榜紙。
榜紙是前一天下午從府庫裡領的,四十張,夠貼八廂。漿糊裝在瓦盆裡,出門的時候還溫著,這會兒面上結了一層皮,用竹片挑開,底下還是稀的。
他們等的是中書省的字。
舊例如此:城中出了大事,開封府出榜安民,榜上寫什麼,中書省給。中書省不給,開封府不能自己編——編錯一個字是要坐罪的,天福年間就坐過一個。
辰時沒等到。
巳時也沒等到。
州橋兩頭的人越聚越多。賣炭的把車橫在橋堍不走了,早市該開的鋪子開了一半,門板卸下來又靠回去。有從東華門那頭過來的人,被圍著問,問一句搖一次頭。沒有人問那兩個書手在等什麼。
但也沒有人走。
汴京城這一個上午,等的就是一張紙。
——
紙出不來,是因為一個字沒有定。
中書省從五更起就在擬,擬了三稿。三稿卡在同一個地方:昨夜那件事,叫什麼。
叫“變”,是宮禁之內的事,可大可小。叫“亂”,是街市失序,責在有司。叫“逆”——律上“謀反”是十惡第一條,一落這個字,後頭整套刑名就自己走起來了:首惡斬,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從者不赦。街上那一千八百個人,一個也跑不掉。
範質押著三稿在政事堂坐了兩個時辰,一稿也沒敢送。
他跟同僚說了一句實話:這不是文字,這是刀。寫下去這一刀就出鞘了,收不回來。
——
議不在正衙。
萬歲殿東廡,五間,平日堆著起居注的舊箱。內侍連夜搬空了三間,擺下坐具。選這裡不是為了避人耳目——是因為他上不去崇元殿那十九級臺階。
巳時二刻,人到齊。
樞密使楊邠,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蘇逢吉,太師馮道,中書舍人範質,大理卿,權知開封府事,兵部侍郎。三司那一格是空的——王章死在昨夜,副使還在守著賬,沒敢來。
王殷站在東頭。韓德裕站在階下,沒上來。他甲上的泥血幹成了硬殼,走一步掉一塊,內侍拿笤帚跟在後頭掃。
內侍搬了一張繩床進來。
他坐下去的時候,殿裡所有人都低了頭。
不是禮。是那一下坐得太慢了——從站著到坐穩,隔了三息,中間他的手在扶手上撐了一撐。從四更三點算起,這是他第一次坐下。
孟岐在他身後三步的屏風影裡,一直沒出來。
——
第一句話不是罪,是數。
“點檢的冊子。”
兵部侍郎捧出來,念。
昨夜東華門下,隨二皇子出營的禁軍,聶文進報的是兩千。實點一千八百六十四。一炷香內退回本營的一千七百八十一,留在街上的四十七,另有三十六人既沒有回營也沒有留在街上——散了,還沒有找到。
韓德裕部戰死四人,傷二十二,其中重傷六人。
街上當場死十一人,都在那四十七里頭。
史弘肇宅:史弘肇及家人十一口。三司使王章及家人七口。
唸到這裡他停了。
“還有。”
兵部侍郎翻了一頁,聲音低下去:百姓兩人。一個是麥秸巷的老婦,六十七歲,昨夜出門收衣裳,被人潮擠倒在坊牆根,踩死的。一個是東華門大街西口的腳伕,二十九歲,中了一枝流箭,箭是從北邊射過來的,射的人查不出來。
殿裡靜了一下。
“名字記下來。”他說,“恤錢照禁軍的例給。”
大理卿抬了一下頭:“陛下,百姓不入軍冊。”
“那就不入軍冊。”
“那入哪一冊?”
他沒有立刻答。這一問在殿上懸了一息,才落下去。
“先記在紙上。”他說,“冊子的事回頭再說。”
——
然後是韓德裕。
他在階下報了兩件事。
第一件:那一千七百八十一個人昨夜回了營,器械沒有交。護聖右廂和奉國左廂的營門到現在還是閉著的。軍巡院五更去點卯,人在門外站了兩刻,裡頭沒有開門。
第二件:營裡有人在傳,說朝廷要清算,說昨天那一炷香是誆人的。
楊邠這時候開了口。他一夜沒睡,眼裡全是紅絲,聲音倒還穩。
“兩個廂的營,加起來能出多少人?”
“能拿刀的,兩千出頭。”
“多久能出營?”
韓德裕想了想:“他們真要出,一刻。”
“往哪走?”
“往北出封丘門二百里是鄴都。往西出萬勝門三百里是關中。”
楊邠沒有再問。他轉過去朝上首拱了拱手,說了一句在場所有人都聽懂了的話:“這道榜,今天午時以前得出去。”
——
蘇逢吉是這時候站起來的。
他是今天到得最早的一個。進殿的時候幞頭的腳有一邊壓得微微發歪——這個人平日在這些地方從來不出錯,今天出了。
他先向上首行了禮,然後說:臣有一議,說完請陛下降罪。
他講的是律。
謀反,皆斬。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沒官。這是律,不是他蘇逢吉的意思,是自唐以來一字未改的條文。四十年裡換了幾家天子,赦書上“十惡不赦”那四個字一直照抄,沒有人敢動。
他的話說得很慢,一條一條落地。
首惡聶文進,人已死——請戮屍,傳首諸軍,籍沒家貲,族其親黨。
郭允明,首惡之次——請決重杖一頓處死。
受財的六個隊正——斬。
都頭、十將等有名有姓跟著出營的——決脊杖,刺面,配諸州邊寨。
至於那一千七百餘士卒。
“若一個不問,”蘇逢吉說,“律就廢了。律廢了,明年就有第二個人敢帶兵到宮門底下。臣請用什一之法——十人取一,決重杖,餘者除名歸農。殺一百八十個人,換十年不再有人敢走這一步。這個賬,臣算得清。”
他說完退了半步,垂手站著。
這一番話講了半刻鐘。講得乾淨、有條理、每一句都有出處。殿裡沒有一個人能說他說錯了。
——
範質出班駁他。
範質引的是《書》:“殲厥渠魁,脅從罔治”——這八個字在律疏裡也有,歷朝赦文都不敢明著廢。渠魁已死,脅從怎麼就變成了非治不可。
他又說了第二樣。
“族誅不在律內。律只寫到父子十六以上。‘族’字是敕,不是律。天福年間中書省擬過一道捕盜敕,寫的是‘並四鄰同保人皆族誅’——”
他說到這裡停了。
蘇逢吉接了下去,接得很平靜,一點沒有被戳中的樣子。
“那三個字是老夫自己刪的。”他說,“範舍人不必替老夫遮。那一年老夫擬得急,刪得也急。刪了以後老夫想過一件事——若那三個字留著,河南道能少幾百個盜賊;留不住,是因為朝廷養不起那麼多劊子手。”
他轉向上首。
“陛下,臣不是好殺。臣是怕。”
“怕什麼。”
“怕便宜。”蘇逢吉說,“昨夜帶兵到宮門下的人,今天不用死。這件事傳出去,天下人只記得一句:原來帶兵到宮門下也不用死。”
——
馮道一直沒有說話。
快七十的人了,坐得端端正正,兩手籠在袖裡,從進殿起就是那個樣子。輪到他說話,他沒有站起來,只把身子略微前傾了一點。
“老臣不敢論該殺不該殺。”
“太師說別的。”
“老臣說見過的。”馮道說,“老臣在汴京、洛陽前後四十年,見過四回禁軍大獄。同光四年興教門那一回,清泰三年那一回,天福年間一回,開運末一回。”
他停了一下,好像在數。
“四回,都殺了。殺得都不算多,最少的一回殺了三百來個。”
“後來呢。”
“後來汴京的兵就少了一批。”馮道說,“少的那一批不會死絕。殺的是有名有姓在冊的,跑的是沒被點到名的。跑到哪裡去?跑到河北,跑到關西,跑到藩鎮的帳下去。三年之後朝廷再要打仗,就得向那些地方借兵。借一回,那些地方就大一分。”
他把身子又坐了回去。
“老臣的話說完了。殺不殺,陛下自己掂量。”
——
他聽完,沒有立刻答。
他問了兵部侍郎一句不相干的話。
“侍衛司昨夜的營冊上,這一千八百六十四個人出營,寫的是什麼名目。”
兵部侍郎翻了半天:“隨……隨二皇子巡城。”
“誰籤的。”
“昨夜押番的兩個都頭。”
“都頭憑什麼放人出營。”
“憑……二皇子的口令。”
“二皇子有調兵之權麼。”
殿裡沒有人答。
“沒有。”他說,“侍衛親軍調動,須樞密院宣,須兵部出符,須本廂都指揮使押。昨夜三樣一樣也沒有。所以他們不是奉令出營,是奉一個沒有權的人的口令出營。”
他轉過去看蘇逢吉。
“這一層,昨夜站在營門口的那個都頭知道不知道?”
蘇逢吉答:知道。
“那一千七百多個士卒知道不知道?”
蘇逢吉停了一息:“……未必。”
“是不知道。”他說,“一個隊正帶著五十個人在半夜出營,隊裡的人不會去問符在哪裡。他們這輩子出營從來沒有見過符。他們只知道隊正叫走就走——因為不走,明天早上就要被隊正整死。”
他抬了一下手,讓兵部侍郎把冊子放下。
“蘇相公說怕便宜。朕也怕一樣。”
“陛下怕什麼。”
“朕怕的是:今天殺這一百八十個,明天那一千七百個人心裡就明白了一件事——聽隊正的話要死,不聽隊正的話也要死。左右都是死,那下一回他們就跟著隊正一路走到底,不會退了。”
他把手從扶手上抬起來,又放下。
“蘇相公,他們是兵,不是賊。賊是自己要來的。這一千八百個人,是別人拿刀架在他們脖子上帶出來的——架刀的是隊正,隊正上頭是二皇子,二皇子上頭——”
他沒有說下去。
殿裡有一息誰也沒有出聲。
“朕昨夜在城樓上問過他們一句話,問朕虧過他們沒有。一個人也沒有答。不是不肯答,是不知道答完了是死是活。一炷香以後,一千七百八十一個人回營了。”
“他們回營不是信朕。是賭。賭朕說話算數。”
“今天這道榜,就是朕押下去的注。”
——
這裡有一段小的爭執。
蘇逢吉說什一之法有前例,漢魏軍中就有。
他問了一句:“十個裡取一個,怎麼取。”
“按名籍。”
“名籍上這一千七百八十一個人是一樣的。同一夜出營,同一炷香回營,沒有一個人多做一樣,也沒有一個人少做一樣。挑不出來。”
“抽籤亦可。”
“抽籤。”他重複了一遍,“蘇相公,抽籤殺一百八十個人,那不是律,那是擲骰子。朝廷用骰子定生死,用一回,往後所有的律在軍中都不作數了。”
蘇逢吉不說話了。
他退回班列。退的時候臉上什麼也沒有——不服氣沒有,服氣也沒有。
——
然後他把處置說了出來。
一共五條。他說得比蘇逢吉快,也比蘇逢吉短。範質在旁邊一條一條記,筆跟得很緊。
第一條。都頭以下從亂士卒,一律不問。名籍照舊,不除名,不刺面,不奪本月糧賜。營冊上昨夜那一欄,注六個字:奉偽令出營,還營。
器械限今日申時以前繳回軍器庫——由本隊隊正、本廂都頭自己領著交,軍巡院的人不許進營門。
範質抬頭:“若是有人不交呢。”
“不交的,記名。記名的今天也不動。”
第二條。受財的六個隊正,並昨夜押番放人出營的兩個都頭,收系候勘,另行處分。不殺。
第三條。聶文進。已死,不戮屍,不傳首。籍沒家貲入官;妻及女免死,付開封府編管;男年未十六者,免沒官。
蘇逢吉這時候又出班了:“陛下,此人是首惡。族其親黨乃律文所載——”
“聶文進死的時候身上一張紙也沒有。”他說,“沒有名刺,沒有信,沒有簿子,連一張當票都沒有。他不是倉促來不及帶——是早就清乾淨了。”
“所以更該窮治。”
“所以更不能殺。”他說,“他把該燒的都燒了。朕再把他家裡剩下的人也殺了,剩下幾個還能開口的,就全沒了。蘇相公,這件事到今天為止,聶文進一個人死了,什麼也帶走了。朕不想再替他把最後幾張嘴也封上。”
殿裡靜了一息。
蘇逢吉躬身:“臣愚。”
他退回去了。這一回退得比剛才快。
——
第四條。郭允明,下獄。
大理卿等著後頭的話。等了一會兒沒有。
“陛下,何罪?”
“不定。”
“何時決遣?”
“不定。”
大理卿為難:“獄中收系,須有名目,須有期限。若無罪名,御史臺那邊——”
“名目就寫‘待勘’。”
“待到幾時?”
“待朕想明白。”
這一條後來在案卷上單獨佔了一格,格里只有兩個字:待勘。三月裡御史臺還就這一條移過一道文,問期限。迴文只有一句:候旨。
那天早上空場上說過的那一個“算”字,殿上聽見過的只有王殷一個。他站在東頭,從頭到尾沒有開口。
——
第五條。
他說這一條以前,先看了一眼範質的筆。
“皇弟承祐,削奪在身官爵,廢為庶人。幽於西內偏院。”
範質的筆停了半息,又落下去。
這道制當天下午出的。制文裡“承祐”兩個字出現了三處:一處在開頭的“皇弟承祐”,一處在中間敘罪,一處在末尾的“可廢為庶人”。
三處。
這是這兩個字最後三回出現在朝廷的文書上。
二月以後中書省行文再要提到這個人,六種擬法全被駁回,最後定下來的寫法是空一格。
——
西內不是內。
汴京的宮城本是唐朝宣武軍節度使的治所,後梁改建成宮,地方小,講究不起。所謂“西內”,不過是宮城西邊一片舊廨舍,前朝放過閒散宗室,也堆過東西。偏院在最西頭,三間正屋一間廚,只有一個門。牆高一丈二——內侍省嫌矮,當天就報了將作監,請再加兩尺。
當天下午內侍省定了則例:
門加鎖一道,鑰匙在內侍省,五日一換鑰匙。看守內侍四人,王殷所部六人,五日一輪。日給米二升、鹽三錢、菜若干;冬月給炭三斤、燭一支。不通書,不見外人,屋中無刃,無紙筆。
還有一條最要緊的,是賬。
內侍省的供給賬上要有一欄名目。名目寫誰?人已經沒有名字了。
管賬的令史請示了兩回,最後寫下來的是四個字:
西偏院用度。
人不在賬上。用度在賬上。
——
議散是午時初。
人都走了以後,孫押班從屏風後頭繞過來,手裡捧著一張折了四折的紙。
那張紙昨夜在門洞裡念過一回。
“兵部退了三回。”孫押班說,“頭一回問本管駐處,第二回問為何不併入陣亡總數報銷,第三回說……說這七個人查不出本管,無從造冊,請歸雜項。”
“雜項是什麼。”
“雜項是……器物、馬匹、損耗那一類。”
他伸手把紙接過去。展開的時候紙角已經起了毛,炭筆的字蹭花了兩個,還認得出。
七個名字。前三個字大一些,後四個小——寫到後頭紙不夠了。
他看了很久。
“另開一冊。”他說,“凡從駕死事而查不出本管的,都入這一冊。恤錢不走三司,從內庫出。”
他頓了一下。
“上午說的那兩個百姓,也入這一冊。”
王殷在東頭問了一句:“這一冊歸哪個衙門管?”
“不歸。”
“那……”
“先記下。”他說,“衙門以後會有的。”
那一冊當天就開了。封面上什麼都沒有寫,只在右下角標了六個字:正月十五夜,東華門。
裡頭第一頁七個名字,是他自己抄的。抄到第四個的時候筆停了一下——不長,一息。抄完他把筆擱下,把右手籠進袖裡。
王殷看見了。沒有說話。
——
午後他去了一趟北面。
太后沒有傳他。是他自己去的。
殿裡沒有點燈,簾子放下來一半。他在階下站了一會兒,進去行了禮。
太后沒有讓他起來,也沒有說話。
這樣過了很久。久到殿角那隻更漏滴了三十幾下。
後來太后開口了,問的不是承祐,不是昨夜,不是廢黜。
“那院子朝哪邊?”
“朝北。”
“朝北。”太后重複了一遍,“朝北的屋子,正月裡冷。”
“內侍省的則例,冬月給炭三斤。”
“三斤。”太后說,“一天三斤,夠生半日。”
他沒有立刻答。他跪在那裡,把這句話在心裡過了一遍,然後說:“加兩斤。”
“加了要記賬麼?”
“要記。”
太后又不說話了。
過了一會兒,簾子後頭傳來一聲很輕的響,像是有人把手放在了桌上。
“那就記吧。”太后說,“你去。”
他起身,退了三步,轉身出去。
到門口的時候太后又叫了他一聲。
他站住。
“承訓。”
這一夜一日裡,這是頭一回有人叫他的名字。
“你昨天在城樓上站了多久?”
“兩個多時辰。”
簾子後頭沒有再出聲。
他等了一會兒,出去了。
——
榜是未時正貼出去的。
中書省最後給的字裡,沒有“逆”,也沒有“反”。
蘇逢吉在殿上說過一句:不寫罪名,則刑名無所附麗。
他的答覆是:罪名寫在制裡,不寫在榜上。制是給朝廷看的,榜是給街上看的。街上的人不問罪名,他們問的是今天能不能開門做買賣。
榜上一共四段。
第一段說昨夜東華門下有變,已平。
第二段說死傷若干,都在數上,死者恤,傷者醫。
第三段是最長的一段。寫的是:從亂士卒,一律不問;已回營者照舊當差,散在城中未歸者,限三日自還本營,亦不問。
第四段六個字:坊市開閉如常。
——
州橋底下那兩個書手貼榜的時候,圍了三層人。
識字的不多。有一個穿青布衫的老書生被推到前頭去,讓他念。他念一句,底下就有人往兩邊傳一句,傳得比他念得還快。
唸到第三段的時候,人群裡有個腳伕喊了一聲:那兩千人呢?
老書生把那一段又唸了一遍。
唸完底下靜了一下。
然後有人問:不問是什麼意思?
老書生說:就是不追究。
“當兵的也不追究?”
“榜上寫的是一律不問。”
人群裡又靜了一息。後來是賣炭的那個人先動的——他把橫在橋堍的車挪開了,招呼旁邊的人搭一把手。
“那就好。”他一邊推車一邊說,“那就開市了。”
——
那天傍晚,東華門大街兩邊七個坊照舊掛了燈。
上元三夜,這是第三夜。
昨夜死了人的那一段街,白天洗過兩回,石頭縫裡還有一點黑的。燈掛上去以後就看不見了。
掛燈的人裡有一個是麥秸巷的,他掛完自家門口那一對,往北多走了二十步,在坊牆根底下又掛了一盞。
那地方昨夜踩死了一個老婦。
有人問他為什麼在那兒掛。
他說他不知道,就是想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