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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水落石出

那母狼靈性十分的高,彷彿聽懂了一樣,微微閉上了眼,頭蹭著於嘉的腿,嚶嚶叫了幾聲。

太陽落山之際,於嘉帶著眾人回到了府衙,讓獄司將十二個尼姑單獨關在了不同位置十二座牢房之中。

於嘉並沒有先回家,而是將野狼和幼崽關在馬車之中,避免它傷人,也避免人傷害它和幼崽,便讓三個錦衣衛先保護著。

進入地牢,於嘉沒有審主持,也沒有審那些年長的尼姑,而是帶著府丞的文案師爺,端著一盤滷豬肉和蒜醬,來到了年紀最小的尼姑的牢房裡。

昏暗的燭火下,那小尼姑嚇得渾身顫抖,淚流滿面,滿眼恐懼地跪在地上,連連磕著頭:“大人,我剛來這裡不久,我也吃肉,主持還有師兄們往常也喝酒。”

於嘉接過醬肉盤子,放在了桌子上,彎腰輕輕拉起了小尼姑:“別害怕,我和其他的官不一樣,我只找害人者和兇手,不連累無辜的人。你先坐下,把這些肉吃了。”

嗯嗯!

那小尼姑心裡有惦記,流著眼淚,一片一片吃光了盤子裡的肉。

“你今年多大了?”

“回大人的話,我今年十四歲。”

唉~

於嘉揹著雙手說:“你若是不出家,現在也到了嫁人的年齡了。大好的年華,為什麼要做一個尼姑呢?”

那小尼姑彷彿想到了心底的痛處,小手擦著眼淚說道:“民女叫盧雨,是江西人,因長得瘦小,幹不動田裡的活,又不會手藝。父母又死得早,哥哥想將我嫁給里長家的傻兒子,我不想嫁給傻子,便趁夜逃離家中,一路乞食到了此處,餓昏了,被師兄們救上了山,這才當了尼姑。”

嗯!

於嘉能感覺出來,這小尼姑沒有撒謊,是個老實人家的孩子。

“既然不想做尼姑了,那就不要做了,把頭髮留起來吧,我娘子缺丫鬟,到時候我給你帶到府上,等你再大一點,我給你尋個好人家。”

撲通!

聽見這話,盧雨又跪了下來,連連磕起頭來:“大人大恩大德,民女沒齒難忘!此生願意當牛做馬,報答大人恩德!”

於嘉再次將盧雨扶了起來,說:“我能看出來,你沒有殺人劫財的膽子,我發誓,如果你沒有罪的話,可以保你平安。但你要配合我,告訴我事情的經過!”

嗯嗯!

“知道了,大人!”盧雨撥浪鼓一樣地點著頭。

那文案師爺和獄吏坐在一旁,各自拿起了紙筆,開始記錄口供。

口供一說出來,三人都不由驚出了一身冷汗。

那主持和幾個弟子,哪是隻殺了一個,從今年初盧雨上山,直至今日,前後已經殺了四個人了!

盧雨還被解開衣服,她上身和後背全都是傷,她在山上乾的也是最累的活,吃的是最少的,所有師兄都會打她,包括師父。

而且,她已經不是姑娘之身了。

那主持有個變態的愛好,就是像前元駐守在各鄉里的韃子一樣,喜歡替姑娘破身,用的是擀麵杖……

平時,看那主持有模有樣,寺院的門一關上,主持就變成了妖精,不僅濃妝豔抹,平時耐不住寂寞,也會找一些過度的商人和色痞快活。

更噁心的是,有時候姐妹幾個齊上陣,不是神仙似神仙,若是發現是個窮鬼,則威脅露出訊息就報官,快活過的男人,誰也不會亂說。

而重要的一點,如果發現這個人錢多的話,又只是一個人,那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先快活,然後下藥藥死,再分屍掩埋,隨身衣物或埋或燒。

因好久沒有過路的商賈獨自拜佛了,恰巧秦雲獨自一人上山祈福,主持和師兄們寂寞難耐,便將秦雲勾搭到主持的房間裡……

進去之前,眾人先打了盧雨一頓,讓她在外面放風,姐妹幾個在裡面快活。

又發現秦雲身上的錢多,主持和幾個尼姑便起了歪心思,晚飯之時,在菜裡下了藥,當夜便剁了,藉著大雨運下了山,分別埋在了相隔甚遠的幾處木叢之中。

誰料,那些放蕩公子冤魂不散,一匹被狼群驅趕的野狼來到這裡產子,尋找食物時,將秦雲的殘肢斷臂刨了出來……

“大人,民女真的沒有參與此事,她們總是打我,民女也不敢說,也不敢跑,但民女只是幫他們埋屍,從未害過人!”

於嘉眉頭鎖得像麻花一樣。

記得後世,他聽過一篇民間傳說,和這個大體差不多,好像是《永樂雜記》裡的一篇故事,但那故事不過寥寥百餘字,也不知是不是這個事件。

“盧雨,你還記得那些埋屍的地方嗎?”

嗯嗯!

盧雨重重地點頭,說:“大人,民女每夜都會做噩夢,每夜都會驚醒,已經快瘋掉了。那些地方,民女就算閉著眼睛都會找到!”

“好!先別表露出你要離開的樣子,我再去審審別人,如果十二個人中,有人和你說的相似,那此案便鐵證如山,到時候,再帶你去找那些殘軀,審判之後,我再帶你回府。”

嗯!

盧雨跪下磕頭道:“多謝大人大恩,民女沒齒難忘!”

讓盧雨按了手印,三人這才離開牢房,看著昏暗的燭火,於嘉感覺這個世界都陰暗了不少,都說“摩頂入空門,首需借其淫。”可這些尼姑卻是“廉恥兩不顧,慾望始害人”啊!

福爾摩斯說得真對,當你把所有的不可能排除之後,剩下的那個,多麼的不可置信,多麼的匪夷所思,那都是事實。

這十二名尼姑,分別被關在了相隔很遠的十二座牢房之中,別人說的話她們聽不見,她們的口供別人也聽不見。

於嘉用盧雨講的故事,挨個詐了一遍,同後世一樣,騙犯罪之人說所有人都認罪了,就差你了,沒有你的口供也能定罪,就想聽你說說實話……

結果不出所料,剩下的十一人裡,只有另一個比盧雨早來一年的姑娘承認了罪行,但她也是遍體鱗傷,捱打的地方都在衣服之下,被迫當著那些變態的驢馬,替他們搬運屍塊。

去年殺了三個人,今年殺了四個人……

然而,面對鐵證如山的事實,十個年歲大一些的尼姑心態依然很穩,只是盤膝坐定,說她們對佛不忠,偶爾也吃肉,絕口不提殺人搶財之事。

深夜,府衙升堂審案。

因為此案涉及享受皇家香火的寺廟,天子腳下,怕弄出不好的影響,於嘉建議關庭審理,沒讓百姓進來觀看。

府丞主審、推官陪審,府尹聽審,文案師爺記錄。

然而,不出所料,在牢裡軟的問不出來,堂上驚堂木也嚇不出來,那最後的辦法,只有無情了!

府丞拿起令牌,對著三班衙役喊道:“打!狠狠地打!”

“得令!”

眾位衙役搬來一個長凳,將尼姑壓上了凳子,一頓水火無情棍,打得尼姑們比生孩子叫得都慘,沒多久,第一個說實話就出來了。

和兩個飽受折磨的小尼姑供詞一樣,唯獨不一樣的,就是兩年之前,沿途路過的學子和商人也在這裡遇害過。

被害者數目不停增加,也無法識別被害者的身份,再多再少也沒有什麼意義了,除了那兩個小一點的被要挾的尼姑,其餘都得死。

不一時,文案師爺那裡就有了十幾份口供,並且按上了手印,只剩大魔頭主持一個人沒有審了。

這可真是“我若成魔,佛奈我何”啊!每天坐在佛祖面前講經,竟然幹著這麼不要臉的事!

那主持絕口不提殺人之事,任水火無情棍打在屁股上,口中只說著自己冤枉。

眼看再打下去就打死了,沒有辦法,於嘉喊了停手,讓府衙醫官給主持上了些金瘡藥,然後又送回了牢房。

與後世不同,死刑犯在證據確鑿的時候,都會激發內心中的一絲善念,以前做過什麼虧心的事兒都會說出來,反正也是一槍。

而此時不同,死分一刀還是一千刀,痛苦分一秒還是十天,即便是死,也都不想說出之前的罪狀。

那,就看誰能扛得住打了!

當晚,府尹大人沒讓任何人回家,包括十個錦衣衛和於嘉,連同尚軒、小二、販夫、王福和餅鋪掌櫃,還將於府的馬車和母狼同一窩幼崽帶進了府衙。

次日天一亮,府尹大人便命令三班衙役們帶著除了主持以外所有招供的尼姑,到佛慈庵山下尋找屍骨。

果不其然,每個人都說出了屍骨埋著位置,挖出的屍骨,足足拼出了十幾具之多!

這不是靈山,這是盤絲洞啊?

但也說不準,那些屍骨是不是開國時江南軍閥混戰的將士們的屍骨了,但尼姑們指的地方都對,也就沒什麼可以翻案的了。

回到府衙,府尹大人親自審理那主持,面對鐵證如山,死鴨子還嘴硬,應天府尹用了更嚴酷的刑罰,將主持重新帶回了地牢。

紅繡鞋、彈琵琶……

不多時,獄吏和文案師爺便呈上了口供,和眾位尼姑說的一樣,唯獨是她進入這庵院時間久,殘害的人更多了一些……

但是,口供中其中有一條,讓府尹皺起了眉。

那主持反咬了一口,說之前的是她殺的,但秦雲這次,是於嘉給了她百兩銀子,讓她殺的秦雲。

那主持遍體鱗傷,滿嘴是血,表情陰森恐怖盯著於嘉:“天策大人,那些刑具太難受了,我沒辦法才供出您來,請您不要怪罪我!”

嗯?

死到臨頭,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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