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腳步聲漸漸變輕,是沈紓上樓了。黎青這才慢慢抬起頭,看向他消失的方向,秀眉擰了起來。黎青雖然沒直接去看沈紓,但她能感覺得到,沈紓到達小區以後,幾乎沒多留意她。他知道是她收到禮物,卻沒有給她發過任何資訊詢問,於情於理,作為男朋友的他都該關心黎青的安全狀況。
但是沈紓沒有。
好像也不奇怪,他和黎青相處的這些天一直都如此疏離。
疏離得過了頭。
黎青站起身跟著沈紓上了樓。
黎青走到六樓時,沈紓正在屋裡和於建華說話。自己破爛兒似的家暴露在沈紓面前,黎青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她踮著腳尖走進去,默不作聲的把一些雜物放回原位。
沈紓留意到黎青的動作,只瞥了她一眼,就沒再管她。
反倒是於建華饒有興致地看著黎青,問:“就是她?”
沈紓跟著看過去,“恩。”
黎青手腳麻利地收拾著,見兩人都看過來,厚著臉皮解釋了一句,“我剛搬家,還沒來得及收拾。”說完抱著一摞衣服小跑著進了臥室。
“看著挺不錯的小姑娘,這一年日子都過不安生。”於建華沉著臉說道,“可惜了。”
沈紓沉吟片刻,說:“師父,有點奇怪。”
“怎麼?”
“兇手的送禮物件是經過選擇的,黎青雖然是清州人,但她在毓秀支隊實習,毓秀支隊這些天一直在忙聖誕禮物的案子,兇手不可能不知道。禮物雖然在25號送達了,但黎青很有可能耽誤發現禮物的時間,兇手為什麼還要選擇黎青?”
“挑釁警方?”於建華“啐”了一口,“最煩這幫自以為是的混蛋。”
沈紓沒吭聲。
“不過……”於建華話鋒一轉,凌厲的目光看向在臥室裡忙活的黎青,“這個實習生怎麼樣?”
沈紓平靜道:“比另外兩個強。”
於建華若有所思道:“如果她夠機靈,藉著這個機會,興許能抓到兇手。”
沒頭沒尾的一句話,沈紓卻立刻理解了,他偏頭看向黎青,沉沉目光毫無波瀾,“誘餌?也許可以。”
*
在辛成的催促下,DNA檢測很快出了結果——目前已經找到的手和人頭並不屬於同一個人,死者有兩人。這印證了黎青的想法,商雪發現接到的屍塊是模仿犯所為,她收到的徐宇澤的人頭才是真正的“禮物”。
複雜的案情讓破案更加困難,現在支隊的任務不光是抓到“聖誕禮物”案的兇手,還附帶了一個模仿犯。
接下來三天的時間,全市警戒,清查一切鬼鬼祟祟送聖誕禮物的人,但清州市面積大、人流量也大,加上正逢聖誕節,送禮者眾多,排查起來著實困難。這三天,支隊又陸陸續續接到市民收到屍塊的報案。
兩具完整的屍體拼好了,屍檢結果出來後,支隊所有人到會議室開碰頭會。
橢圓形的會議桌前,沈紓坐在側邊中央,在黎青幾人走進來前一直在翻看手中的資料。他穿著一件藏藍色的毛衣,半張臉埋在日光燈的陰影部,光明一側寫著寧靜,陰暗一側藏著冷厲。
黎青恍惚間以為她再次回到發現徐宇澤頭部的那一天,沈紓站在路燈的樹下,黑眸如雨後深林般孤冷,也像黑夜明星班虛無。他是黎青的男朋友,黎青卻一點都不瞭解他。
她知道他是個與眾不同的人,註定光芒萬丈,也註定孤獨前行。
黎青心事重重地坐下。
人到的差不多了,辛成叼著筆玩了一會兒,見沈紓沒有主持會議的意思,便問道:“先聽誰的報告?”
沈紓長指敲打著資料,垂眸再抬眼,目光瞥向黎青。
黎青很少與他對視,心念一動,下意識坐得板正。
辛成道:“行,黎青這兩天也跟這個案子了,你來說說吧。”
因為與沈紓思路一致,黎青大放光彩,這幾日從邊緣實習生升為普通隊員,頭腦靈活又肯吃苦,所有人在最短的時間內接納了黎青。黎青和趙捷以及甄小夕都不同,她不害怕屍體,甚至敢單獨與屍體共處一室一整晚,這幾次沒少往技術科解剖室跑,對兩具屍體的情況瞭如指掌。
相比之下,前段時間的“香餑餑”趙捷的境遇就有些尷尬了,辛成似乎嫌他心理素質太差,這幾天都沒搭理他。
趙捷的座位也從前排移到了角落。
他一聲不吭地看向黎青,目光復雜。
“好的,”黎青從辛成手裡接過屍檢報告開啟,“兩具屍體已經完整拼接,沒有缺失部分。其中一具屍體是魅柯酒吧老闆徐宇澤。兇手分別割下徐宇澤的左右耳、頭部、兩手、胳膊、大腿、小腿並挖去內臟後分別送到8人住處。8人全部都是清州市本地人。死者顱底凹陷性骨折,面部有熊貓眼的症狀,也就是七竅流血。初步推斷,兇器是直徑5釐米左右的鈍器。另外,和前兩起案子一樣,死者胸腹腔開啟後可聞及苦杏仁為,喉頭、食管、氣管分別有不同程度的黏膜糜爛,屍身表現出明顯的氰化物中毒象徵,與頭部創傷相比,中毒才是致死原因。由於屍體被肢解過,從屍斑、屍僵等方面判斷死亡時間較為困難,根據徐宇澤朋友的說法,徐宇澤是12月23日接到大單後故意失蹤的,23日中午兩人一起吃了午飯,之後便失去聯絡。根據徐宇澤的胃內容物判斷,他是23日晚上八點至十點間遇害的。這個時間點是徐宇澤去見大客戶的時間,由此可以推斷,所謂的大單只是兇手佈下的陷阱,引徐宇澤上鉤的。”
“沈隊,”黎青放下屍檢報告,抬頭看向沈紓,繼續道,“我看了聖誕禮物案的卷宗,兇手的行兇方式似乎有些違和。”
“說。”
“兇手將屍體分屍後連續兩年送給普通居民,引起轟動,這可以說是兇手對警局乃至整個社會的挑戰,足可見他相信自己的能力,認為自己絕對不會被抓住。”黎青皺眉分析著,語速極快,“可是在行兇時,兇手總是先用重物擊打死者頭部,按理說兇手完全可以將死者用重物殺害,但是他每次擊打過死者後都要再下毒,似乎對自己又不太自信……通常情況下,女性身體素質與男性相比較弱,喜歡用下毒的方式,但若是女性因害怕體力懸殊而下毒,就沒有必要再擊打頭部了,畢竟這對女性來說不是保險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