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籤協議開民窿
華遠升聽了侄子的話,好奇問道:“不當井下工人?為什麼不去,你想當幹部?”
華梓洋:“當幹部他不夠資格,身體健康的年輕人都是分配到井下幹四大工種,幹得好才有希望提幹。”
他說:“我幹了四年風鑽工,每年評先進,現在才提拔去做值班長。”
華梓程撇了撇嘴,心裡想:你以為你每年評先進就可以提拔當值班長?還不是爸媽私底下送了二百元給坑口林書記老爸,林昌平才把你從風鑽工崗位提到值班長的。
華遠東看了三兒子一眼,感覺這小子今天好像跟往常有點不一樣,具體哪些地方不一樣,又一時說不出來。
他為大兒子的工作調動運作過一次,知道只要肯花點錢,不用安排去幹井下工也是可以做到的。
他承諾:“我可以去找找林書記,安排你去選礦廠上班,不過選礦廠新工人工資比井下工人工資低一點哦。”
華梓程:“相差十塊八塊又怎樣,最起碼安全係數更高。”
華遠升:“這一點是真的。”
華梓翔:“主要是井下工都是男的,送礦廠女孩才多,三哥主要是為了將來找物件考慮的。”
華梓程提出:“最好是安排去機修廠上班,我可以去學一門實打實的技術,比如電工,鉗工,或者車工和銑工也行。”
華梓超從口袋掏出一包贛煙,抽了一根遞給大哥。
華梓翔快速伸手拿了一根,叼在嘴上。
大哥罵他:“小孩子抽什麼煙?”
“我15歲,不是小孩子了。”
二哥華梓超問:“老三,你剛才說的第二個條件是什麼意思,我開民窿挖礦和家裡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我開的民窿要算家裡投資的,以後賺錢了還要分紅?”
二嫂劉思琪心裡也想問小叔子,為什麼要提這件事。
她弟劉景行跟她說了想跟姐夫合夥去開民窿挖礦,她爸劉尚富也同意出1000元。
雖然現在大嫂,老媽還有老三和老四都在新開的民窿做事,她準備等挖到鎢精礦了,就付清幾人的工資。
然後跟弟弟繼續挖礦,最好是請外人,也好過自家人。
因為挖到鎢精礦後,要是賺錢多了,家裡人心裡肯定會不平衡。
現在見老三說這件事,她肯定也不願意。
華梓程見二嫂眼光中的惡意,冷靜地說:“為了以後家人的生計考慮,梓翔現在不讀書,總要讓他有個固定做事的地方,他才不會走上歪路。”
老四華梓翔不服氣:“三哥又在胡說了,沒有事做,我就會走上歪路?”
華梓程也不跟他爭執。
他對著大家說:“這個民窿現在全家人一起挖,啟動資金是爸出的500元錢,現在掘進20多米了,什麼時候挖出鎢精礦,還很難說。
你說出礦有錢了就付大家的工資,要是再挖20米還沒有礦呢?”
“憑我跟別人挖礦的經驗,再挖10幾米就會有礦了,到時就有錢付大家工資了。”
華梓超也知道:若是一直挖不到鎢精礦,全家幾個人幹了二個多月的工資,他真的沒有錢來付。
“有礦的話,自然可以付大家兩個多月的工資,但是開民窿挖礦誰都不敢百分百保證,所以我建議這個民窿的風險和收成都由全家人來承擔。
以後挖礦賺錢了,除了老爸出的500元本錢,利潤按照出工多少計算。
若是虧本,風險也一起承擔。”
華梓程看了一眼老四說:“主要是老四有穩定的事做,才不會跟人走歪路。”
老四嘟囔著說:“三哥今天吃錯藥了,老是說我會走歪路?”
華梓程想:前世就是因為你跟人去偷鎢精礦摔死,後來家庭鬧得四分五裂,父子和兄弟之間最後都成了仇人。
當然沒有發生的事情,說出來也沒人相信。
但還是要經常敲打他,一經發現苗頭就要堅決制止。
二嫂劉思琪冷哼一聲道:“就是老三算得精,你們其他幾個都不懂挖礦,就你二哥懂,懂的和不懂的都拿一樣的錢,誰願意?”
大哥華梓洋懟了她一句:“梓強也不是很懂,剛挖民窿的時候還是我叫採礦技術員小葉來測好位置的,鋼纖鑿眼,雷管放炮是老爸去負責,他的作用和老三、老四差不多。”
二叔有不同的想法:“我覺得老三說得對,挖民窿一家人齊心協力,以後大哥退休了,家裡穩定就有六個勞動力,老大和老三下了班,或者星期六星期天都可以去幫忙。”
他頓了頓說:“當然老二多出力多做事,應該多拿一點,一個月多拿150元,算是管理費,大家看行不行?”
華梓超和劉思琪心裡肯定是不願意的,但是看一家人的表情,要是不同意,會遭到全家人的反對。
大哥華梓洋表態:“你們不同意的話,可以自己去重新開一個民窿,現在這個就留給爸媽和梓翔幾人去挖。”
華梓超表態:“那就按老三說的辦,這小子鬼點子多。”
大嫂孫淑芬對老三說:“幹得多分成也多,幹得少分成也少,你以後有空也去民窿做事。”
華梓程找出一張紙,把剛才說的內容寫在上面,然後叫全家人簽字。
“口說無憑,立字為證,二叔也籤個名,做個見證。”
二叔拍了拍他的肩膀,誇他:“你這小子做事一套一套的,有章法,以後去了單位好好幹,爭取混個幹部噹噹。”
華梓程笑道:“現在的社會當幹部沒用,要去當老闆才有出息。”
他知道現在挖的這個民窿,再掘進七八米就開始有鎢精礦了,再掘進十幾米,有兩個富礦包,可以賺幾千元。
兩個月時間不到,二哥兩口子賺了一萬多。
但是他們盡力隱瞞,不肯承認賺了錢。
不久就發生了老四摔死的事。
事情發生後二哥兩口子也因為這件事經常吵架,最後把民窿轉給另一個老闆,他們去了隘山坳新開了一個民窿,開始賺了一點錢,後來就虧錢了。
挖了四五年礦,賺了幾十萬。
五年後鎢產品滯銷,價格暴跌,私人開民窿挖礦就沒人再幹了。
而二哥轉讓出去的那個民窿,新老闆挖了二年,至少賺了一百萬。
這錢沒道理讓別人去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