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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伏誅

於嘉豈會不明白,江平這是給他定罪盧青的機會,替夕陽裡這些百姓報仇,只不過這麼多人看著,知縣大人也不能太偏向他,不能說得太明白而已。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惡、八議以及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條。

於嘉只是運用得不好,並非背不出來。

若以盧青的罪行,一句一句對比,他這一次帶著女真野人殺大明百姓,同時觸犯了“十惡”裡的兩項罪名。

所謂十惡之罪,無赦,乃極重罪也。假設,國家遇逢大事,皇帝大赦天下,可這十類人,也不會出現在赦免名單之中。

十惡之罪,一為謀反,二為謀大逆,三為謀叛,四為惡逆,五為不道,六為大不敬,七為不孝,八為不睦,九為不義,十為內亂。

於嘉看著江平和陳登,躬身作揖:“大人,學生認為,盧青之罪有二,其一,身為漢人,卻投降女真山匪,殺華夏子民,謂謀背國從偽,此為謀叛之罪!其二,三名孩童慘死,皆源於盧青,滅絕人道,此為不道之罪!”

嗯嗯!

江平點了點頭,柔聲說:“你解得很對,他十惡之罪佔其二,不道與謀叛!但這道表判還沒回答完,接著說,該處以何種刑罰。”

明代承襲唐律,分主刑和閏刑。

主刑分五刑二十等,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即所謂正刑。

而在《大明律·刑律》中,還有一些刑罰,因不入五刑,稱“非刑之正”,即閏刑,其中包括刑罰的型別,有斬、絞、遷徙、充軍、枷號、刺字、論贖、凌遲、剝皮等等……

十惡之罪,是要處以極刑的,從犯處以腰斬,而主犯,則是要受到剝皮或者凌遲之類的刑罰。

這還不算完,十惡也分輕重,視情節嚴重,還有誅九族、夷三族之類。

江平滿意地點了點頭,小聲說:“說得非常好,就是要處以極刑!但你說得不全面,他的妻、女要貶為娼,子要流為奴!”

於嘉表情凝重,點了點頭。

剛才,他並沒有提盧青的娘子和兒女,因為他覺得,一人犯罪連累家人的法律不可取,或許,盧青娘子知曉一二,可他的兒女不滿十歲,是無辜的。

知縣大人補充就補充,沒有補充,那他便不提。

江平指著遠處的盧青,交代道:“大郎,他好歹擔任過里長,怎麼說也要照顧。本縣格外開恩,給他個選擇的機會。你過去問問他,凌遲還是剝皮,二選其一!”

選擇?

圍觀的人群,不由得滲出了一身冷汗。

看江平平時為人謙和,喜怒不形於色,動起真格來這麼狠啊!判了極刑,還要讓人家二選一,殺人還要誅心!

與電視劇裡演的不同,犯人在處以極刑之前,必須用布塞著嘴,或者在嘴裡放一個石球,為的就是防止前期工作中他咬舌自盡,受不到應有的痛苦。

所以,犯人是說不出來話的。

證據確鑿,也由不得這盧青不承認。

文吏寫好卷宗,寫好口供之後,衙役拿上前,在五花大綁的盧青手指上抹上硃砂,摁在了卷宗之上。

如此大案,涉及山匪又涉及外敵,口供、卷宗要一式三份,一份送與府城交知府大人過目,一份交於永平北三府都尉大人過目,最後一份,在遷安縣衙備案,留存期限為五十年。

“遵命,大人!”

於嘉作揖後,轉身向不遠處的囚車走去。

那盧青見於嘉向他走來,劇烈地掙扎著,眼神似一把尖刀看著他,彷彿在已經成了甕中之鱉的一刻,還想把於嘉撕個粉碎才甘心。

於嘉盯著那恐怖的眼神,朗聲說:“盧青,你這是罪有應得,大人說給你個機會,剝皮還是凌遲,你自己選!”

這兩項,有什麼好選的?

都是求死無門,求生不得,遭受極大的痛苦才會死去,哪一項也不好哪去。

盧青嘴被塞著,嗚嗚地叫著,他此時的眼神恐怖至極,唯獨死刑犯絕望的一刻才會出現,任何人都是模仿不出來的。

“剛才大人問我該怎麼處理,我並非不知你妻兒要連坐,我不說,已經是對你的恩德了。你還想害了你的父母嗎?”

嗯?

聽到父母,盧青這才冷靜下來。

他父親五十歲了,母親已有四十六七,連同妻兒女,此時都被衙役抓來,困在遠處一輛囚車之中,絕望地哭著。

“如果你再掙扎下去,惹怒了知縣大人,恐怕你的父母要腰斬呀!”

聽於嘉這麼說,盧青無奈搖了搖頭,尖刀般的眼神也軟了下來,低下了頭。

於嘉上前,拔掉了盧青嘴裡的布,說道:“盧青,你也別期待咬舌,就算咬斷了舌頭,流血速度也不快,行刑之前你也死不了。你已經沒有回頭的路了,別連累你的父母,二選其一吧。”

唉……

囚車之中的盧青瞪著於嘉,仰頭閉上了眼:“成王敗寇,我現在恨的,就是那晚一個你的家人都沒砍到!你贏了!剝皮吧。”

於嘉懶得和他廢話,跳下囚車,轉身跑了回來。

“大人,他選擇剝皮。”

這個時代,缺少良好的司法教育,觀看刑罰是一種威懾力,雖然不人道,但也要讓百姓全程觀看,直到盧青完全死掉之後才能繼續地懲罰,可謂殘忍至極。

吳波讓兵士們,幫行刑的衙役在路邊挖了個深坑,將盧青放進去後填土,全身埋住,只露著頭在外面。

將頭皮劃開一個口,鮮血順著兩旁就流了下來,盧青可能是絕望的緣故,也可能他真是一條漢子,只是咬著牙強撐著,一聲疼都沒喊出來。

行刑的劊子手拿來水銀……

剝皮,又稱剝皮食草,是太祖朱元璋創造的,專為十惡不赦的人而立。

就在十幾年前,開國名將藍玉就遭受過這樣的懲罰,行刑之人將水銀灌入他的頭皮,皮膚會一點一點往下脫,最後,藍玉從土裡鑽了出來,又掙扎了一個時辰才死。

一代名將,明代霍去病,覆滅北元,最終因為囂張跋扈,落得了如此下場。

而完整的皮留在了土裡,朱元璋還將皮送給了他的女兒……

盧青掙扎的過程過於殘忍,於嘉緊緊摟著滿新雨,捂住了她的眼睛,蘇毅也將女兒的眼睛捂住,也沒有看。

大雁鄉所有里長,想走又不能走,有的害怕的轉過頭,有的緊緊攥著拳、閉著眼。

百姓中,很多人也閉上了眼,渾身顫抖著,但他們不能離開,必須要等到行刑結束後才能走!

場面之慘烈,圍觀的人群嘔吐連連,就連站在一旁的衙役和劊子手都不由得連連作嘔。

遠處囚車之中,盧青的父母妻兒傻眼地坐在了車裡,兩個孩子已經嚇尿了,哇哇大哭,妻子早已嚇昏了過去。

盧青的二老,平靜的看著這一切,瘋瘋癲癲的女兒被砍死,兒子處以極刑,應該是嚇傻了,就算留他們一條活路,回去也活不久了。

記得山北里傳言,說盧青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了,原來,他們托里長兒子的福,家在縣城有買賣,沒想到還這麼年輕。

於嘉看完了整個行刑的過程,胃裡一陣陣往上反,如果不是強挺著,恐怕也不知道吐了多少回了。

盧青停止掙扎後,劊子手和仵作上前驗屍,確定斷氣以後,江平才讓衙役們將屍體扔到了後山,任由豺狼野豬啃食,而後,將他的皮從土中取出來,連同罪狀、口供一同送去了府城。

一切落幕,觀刑的百姓們這才敢三三兩兩騎馬、上車散去,應該說是倉皇的逃竄。

很多人都後悔來了,怕是幾天都吃不下飯了。

知縣和總兵也沒有多停留,後續的彙報工作還有很多,只是簡短地交代了於嘉幾句,便離開了夕陽裡。

於嘉帶著夕陽裡九位里長,將死去的人抬進了山中入土,又請來了法師為他們超度。

全都忙完之後,太陽已經落山了。

夕陽之家被砸得混亂不堪,花瓶、壁畫、鍋碗瓢盆、金銀都沒了,一家人聚在一起,滿劉氏、滿新雨、蘇荷、小舅母和大舅母傷心地哭著。

於嘉只能勸說著,錢沒了可以再掙,家壞了可以再修,人安全就好。

當晚,所有人擠在一個炕上,頂著五月夜晚微涼的風,忐忑不安地睡了一宿。

次日,本來今日是去縣府聽江平講學,於嘉昨日忘了請假,但也沒有去,而是拉響了警鐘,讓所有人都來夕陽之家集合。

作為里長,光是帶著百姓掙錢是不夠的,保護鄉里乃是份內職責,經歷過這次事故,讓於嘉知道越是有錢,防禦就應該越強,山匪不止這一波,指不定哪天,又出來一夥刀尖舔血的賊。

這回是佔了運氣,全家都去縣城看賽龍舟了,若是下回沒了運氣,那該怎麼辦呢?

於嘉昨天想了一夜,要選出保護夕陽裡的民夫,他們除了種地之外,不能再參與任何生產,如同軍隊一般,專職保護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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