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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活著就是盡孝

有了鼎罐之後,李不凡迫不及待地,跑到叢林裡去摘了一些野菜回來。

他的熊肉和蛇肉還剩下一些,經過這些天的熏製,肉裡面的水分已經蒸乾,變成了硬邦邦的肉塊。

這些變硬的肉塊,根本無法用來烤著吃。

前天餓得慌了的時候,他取下一塊熊肉,打算烤著吃,但他把外面都烤焦了,裡面的肉還是生的。

根本就無法入口。

以前六十年代的人,如果見到她這個模樣,肯定要批評他了。

他還記得以前他挑食的時候,婆婆跟他說:“不許挑食,我們小的時候連糧食都沒有,只能啃樹皮吃松花面。”

當時他記得,他跟婆婆說,“婆婆我真的吃不下,不想吃。”

每次這種時候,婆婆都會發出一聲無奈地嘆息,“你呀你,還是沒有餓著,等你餓慌了的時候,地皮你都恨不得要啃一層。”

那時候他覺得婆婆說話太誇張,他還在想,現在這麼好的社會,就算吃得差一些,也總能填飽肚子,怎麼可能還有人捱餓呢?

就在昨天,他真的餓慌了,還真就啃了地皮。

也不知道為什麼,這些天森林前面,那塊空地上的椰果越來越少了,大毛和猴子們也早出晚歸的。

每天,天都黑了好一會兒了,它們才慢悠悠地回來。

而且,它們好像心情也不太好。

往常它們回來之後,在坑洞裡嘰嘰喳喳叫個不停,上躥下跳的。

可這幾天它們回來之後,都安安靜靜地蹲在坑洞裡,都不怎麼叫喚,顯得有些死氣沉沉,倒叫他有些不習慣。

以前他不吃烤肉的時候,都會去森林前面那塊空地上,拿幾個椰果回來,靠椰果度日。

這幾天椰果一天比一天少,昨天他都沒有怎麼吃東西。

他的牆上掛了幾塊肉,卻是硬邦邦的,烤不熟,吃不得,你說氣人不氣人?

所以當時最緊迫的事情,就是把鼎罐燒出來,然後就可以煮肉吃了。

你說第一次燒窯的時候,還剩下了一個好陶罐?

哎喲,你就別提了,李不凡剛把那個小罐子拿回坑洞裡,就被猴子給掀翻了,當場碎成了渣渣。

當時李不凡的心都跟著碎了,為了報復猴子,他在森林前那塊空地上,撿了很多椰果回來,然後砸開椰果,把裡面的果肉全部吃掉,把殼扔進火堆裡,用他們做柴火來給自己燻肉。

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它吃掉了大部分的椰果之後,森林前面的那塊空地上,椰果越來越少,這兩天,他基本上已經在那塊空地上撿不到椰果了。

海邊的魚簍,他每天都去檢視好幾遍,前幾天還能收穫一些小蝦,這幾天也不知道小蝦是變聰明瞭還是怎麼的,竟然都不往他的魚簍裡鑽。

餓得不行的李不凡,只能到森林裡去啃地皮。

那座森林裡遮天蔽日,樹木茂密,地上生長著許多蘑菇和苔蘚,說用蘑菇煮肉,那都是騙他自己的,他根本就不認識蘑菇,不知道哪些蘑菇能吃,哪些蘑菇不能吃。

無奈之下,他的目光就瞄準了,樹木上生長茂盛的苔蘚。

可是古往今來,李不凡也沒有聽說誰吃過苔蘚,地木耳他倒是聽說過,所以他也不敢多吃,再選了一塊,長得比較豐茂的苔蘚之後,他仔細的檢視了苔蘚的小葉枝徑上,是否乾淨。

又聞了聞,苔蘚上面,透著一股泥土的芬芳,和苔蘚獨有的氣味,並沒有特別難聞的味道之後,他才先用舌頭舔了舔,嚼了一小塊苔蘚。

在發現,自己沒有出現任何不適症狀,喉嚨沒有痛癢,沒有感到CJ,嘴裡也沒有HL辣的疼痛感,他才試著,把這一小塊苔蘚嚥了下去。

並且在嚥下去之後,這中間,他沒有再吃別的食物。

過了一會兒之後,他覺得自己並沒有哪裡疼痛,噁心,下腹絞痛,這些症狀之後,認定苔蘚是比較安全的,可以吃的食物。

然後一不小心就吃多了。

後來他才發現,這東西不可以多吃。

吃多了會肚子不舒服,不過等他發現這個問題的時候,已經晚了。

吃過苔蘚之後,他的肚子,一整天都不太舒服,“咕嚕咕嚕”叫個不停。

一整天都是這樣。

甚至,肚子裡面,還有點隱隱發痛。

要是這個時候,給他來一碗婆婆煮的麵條,那一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

他再也不敢挑食了。

可是一切都回不去了,這裡沒有婆婆,沒有面條,甚至這裡他M的就不是一個文明社會。

他好想回到文明社會呀,回到城市裡,他想念麵條,想念饅頭蘸冒菜湯,甚至想念開水下饅頭。

就是在城裡吃得最差的東西,在這裡都能算作美味佳餚。

當然,他更想念的是阿珍。

“我必須要活著回去,阿珍還在等我回去娶她呢!”李不凡每天都在告誡自己,要努力地活下去,他不可以死在這座荒島上。

他們家如今只剩下他一個獨苗,阿珍也需要他,阿珍的後半輩子還要依靠他。

時至今日他都還記得,婆婆最後躺在醫院病床上時,對他說過的話。

婆婆眼中含著熱淚,握著她的手,說:“凡子,別再到處借錢給婆婆治病了,只要你好好活著,為咱們老李家開枝散葉,延續骨血,就是對婆婆最好的盡孝。”

後來,他輟學打工掙錢還債,不管有多苦多難,他都在努力地活著。

對他來說,活著就是盡孝!

有了阿珍之後,他更加要好好活著,只有好好活著,才能繼續愛護保護阿珍。

李不凡在森林裡摘了一些野菜,回坑洞的時候,順便拿到水坑旁邊洗乾淨之後,才回到坑洞裡。

這段時間,因為做陶器的緣故,溝壑裡的淡水坑,已經在他的挖掘下,儼然變成了一口小水井。

這些天他都在水坑旁邊燒陶器,在這邊幹活的時間比較長,水坑裡但凡落下一些枯枝樹葉,他都及時地清理出去,所以,小水井裡的水清澈見底。

沒有汙染的純淨水源,喝起來真是清甜又爽口。

要是喝水能喝飽的話,他只要抱著這口小水井,就能一直活下去,慢慢等著船隻從這片海域飄過。

但那是不可能的,要真有那好事兒,誰還幹活啊?

他洗了野菜之後又打了點水,回到坑洞裡,開始煮肉湯。

還沒有回到坑洞裡,在坑洞外面他就聽到坑洞裡,非常的熱鬧。

猴子們“吱吱哇哇”的聲音異常刺耳,喧鬧。

他走進坑洞中一看,大毛正把一隻小猴子按在地上,用牙齒撕咬著它。

“握草,怎麼回事?”李不凡心中一陣納悶兒,“剛才出門的時候,一隻猴子也看不到,這會兒倒是都回來了,回來就回來唄,還打起來了,咋回事呀?”

“難不成這隻小猴子,在挑戰大毛的權威?”

猴子們圍成一圈,把大毛和那隻小猴子圍在中間,擠得坑,洞內水洩不通的。

不過這種情況,李不凡早已習以為常。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擠擠就習慣了!

李不凡擠進洞裡,把洗好的菜放在柴堆上,他先將水加進火堆上面的頂罐裡,然後從牆上取了一塊熊肉,拿石斧把把那塊肉分成幾個小塊,扔進水裡煮。

熏製的肉比較不好煮,要把鮮肉煮熟,需要一點點時間,等肉煮得差不多快要熟的時候,再把菜放進去就正好合適。

如果菜下得太早的話就會爛掉,那就不好吃了。

李不凡坐在火堆旁邊,一邊等著肉煮熟,一邊看著大毛和它的挑戰者,繼續它們的戰鬥。

很快李不凡就發現,大毛和那隻小猴子打架,並不是為了爭奪猴王之位。

那隻小猴子的懷裡,抱著兩個椰果。

它的兩隻手把椰果抱得死死的,大毛用牙齒咬著她的脖子,一隻手按著她,一隻手不停地搶奪她手中的椰果。

李不凡怔住了!

他忽然轉過視線,在猴群當中一掃,發現事情並不簡單。

猴子們雖然看大毛欺負那隻小猴子,嘴裡發出“吼吼”的叫聲,卻並不是因為憤怒,或者是別的什麼情緒。

跟猴子們相處久了,你不煩,對猴子有了一定的瞭解。

他知道,猴群是一個比較好事的族群,但凡猴群裡面有打架的,鬧事的,他們會聚在一起看熱鬧,那模樣,簡直跟人類當中的吃瓜群眾,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看熱鬧歸看熱鬧,他們卻不會表現出害怕的情緒,甚至看到猴子們打的火熱,還比會較興奮,在旁邊叫個不停。

而今天他們表現出來的樣子,讓李不凡覺得非常的陌生。

他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這群猴子這麼驚恐,這麼害怕。

它們在害怕什麼?

李不凡把視線移到大毛身上,大毛騎在那隻小猴子身上,表現得非常具有攻擊性,看上去非常兇悍。

完全不像李不凡當初撿到他的時候,那可憐兮兮的模樣。

此時的大毛,哪裡像是一隻小可憐,在這群猴子面前,它更像是一頭張開血盆大口的霸王龍。

難不成,他們是在害怕大毛嗎?

他不過是忙了一段時間,竟然沒有注意到,猴群裡面的氛圍已經變得不一樣了。

跟猴子們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已經能分得清母猴子和公猴子的差別。

他仔細的看了看,大毛身下的那隻猴子。

那是一隻有著雌性特徵的猴子,既然他是一隻母猴子,那根本就不存在要大毛爭奪猴王的位置。

如果不是為了猴王的地位,那大毛為什麼要把它按在地上撕咬?

看大毛這氣勢凌人凶神惡煞的樣子,也不像是為了傳宗接代,那是為了什麼,才讓大毛對她大打出手。

李不凡百思不得其解。

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

【作者題外話】:哈哈,沒上2輪,安心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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