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糟了
這裡可是荒島!
他確實沒錢,可這裡沒人管呀。
只要他有能力有本事抓到螃蟹,那這裡的螃蟹,還不是由著他吃。
“哈哈哈······”一想到這一層,李不凡都R不住笑出了豬叫。
看來他流落荒島,也不全是壞處。
還是很有可取之處嘛。
揣著這樣的心思,李不凡幹起活兒來,手腳都輕快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了。
非常有儀式感的在石壁上畫上一橫,跟太陽婆婆打過招呼,迎著海風打了一套拳。
然後去溝壑裡,那個淡水坑前,喝了一點水,還順帶洗了把臉。
這是李不凡這麼多天以來,頭一次洗臉。
洗過之後,他頓時覺得整個人都神清氣爽。
黑瞎子涼涼之後,這個淡水坑對李不凡來說,就跟來自家水井似的。
現在他再用這裡面的水,再也不用那麼心驚膽戰了。
他甚至有種揚眉吐氣的感覺。
大毛的體內好像自帶生物鐘,天一亮,這傢伙就自動醒了。
李不凡練拳它也練,李不凡去哪兒,它幾乎形影不離。
不過,他對李不凡這洗臉的行為,顯得不甚理解。
也對,畢竟猴子不洗臉。
跟大毛在一起生活了幾天之後,李不凡現在的的生物鐘,基本上已經跟大毛一樣了。
他不知道這是受了大毛的影響,還是因為沒了手機電腦的緣故。
雖然,來到這裡的過程讓他感到非常心酸,但他已經在這裡了,這是現實的問題。
目前,他有吃有喝,有個洞給他容身,這樣的結果說實在的,他還挺滿意的。
唯一的瑕疵,就是他的阿珍不在身邊。
想想,李不凡又覺得,阿珍不在這裡也好。
阿珍可是他捧在手心裡的優樂美,怎麼能來這種地方,跟他一樣灰頭土臉地捱餓?
即便他再窮,他也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讓阿珍過上舒適的生活。
這樣的日子,他一個人過就好。
不管要在這座荒島待多久,他都會堅持下來,總有一天,他會回到阿珍身邊,跟她結婚。
他只要一直活著就好!
以前在城裡上班,做著最重的工作,拿著最低的薪水,白天干活不說,夜裡還要加班。
那麼一點點微薄的工資,真是掙到人頭禿。
真是萬惡的資本主義啊!
那時候,他就想,要是能多放兩天假,讓他好好睡一覺,好好休息一下,那就太好了。
但資本能讓他輕鬆嗎?
一旦跟資本沾上了邊,就算你是個死人,也會被他們榨乾剩餘價值,甚至,連最後身體裡的骨和皮,資本也都能給你榨成鈔票。
想啥呢,你以為你的皮和骨榨成的鈔票就是你的?
做夢吧你,你都死了還能要個啥,鈔票當然是資本的。
所以,他一邊厭惡著在城裡被資本剝削的生活,一邊在資本手上討生活。
若不是為了阿珍能好好讀完大學,他大可以在農村種莊稼,或者在臨近的城鎮裡找個餬口的活兒,不用跑到那麼大的城市裡,過著那麼卑微的生活。
他可以苦,可以累,但不能苦了阿珍。
他覺得,這是他身為一個男人該做的事。
這也是他,該承擔起來的責任。
吃過早餐後,李不凡帶著大毛去海灘邊的叢林裡砍了幾根樹幹,折了一些棕葉回來。
昨天洗過的肉,他今天必須要掛起來了。
這座荒島上的溫度比較高,李不凡估摸著,這兩天平均氣溫得有二十七八度,這樣的溫度,不適宜儲存鮮肉。
況且,這堆肉已經放了一天多了,要是再不哄,他這坑洞就要被蒼蠅佔領了。
到時候,肉變了質,可就浪費了。
要真是那樣,對於李不凡來說,那就是實打實的損失。
所以,他必須快些行動起來。
把幾根兩米長,手腕粗細的樹幹扛進坑洞裡,李不凡在火堆的左右兩邊各一米的位置的地面上,用鋒利的石頭挖了兩個洞。
然後,李不凡把兩根樹幹擺在地上,讓兩條樹幹所呈現的橫線互相平行。
再拿了一根樹幹,綁在這兩根平行樹幹的一端,用三根棕葉擰成的繩子,把兩邊藉口捆緊。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門字不要那一點的形狀。
接著,李不凡把“門”撐起來,再把“門”的兩隻腳,塞進方才挖好的洞裡,抓著一個石頭在橫杆上往下砸,一點一點兒,把門的腳往下砸緊。
等“門”穩穩地立在火堆上方,李不凡才把先前挖出來的泥巴和石頭,填到門的兩個腳上,把這個“門”牢牢地穩定住。
做好了這些之後,李不凡扔掉手裡的石頭,搖了搖“門”,感覺穩固了之後,李不凡才把堆在角落裡的肉,一坨一坨往杆子上掛。
不過,顯然李不凡失策了。
他弄的這一根杆子顯然不夠用,想了想,他又去山坡下的叢林裡,折了幾根食指粗細的短木棍兒。
回到坑洞裡,李不凡把短木棍兒折成十釐米的短棍兒,然後用石頭把短木棍兒的一端削尖。
短短的幾日,李不凡原本白皙細膩的手,變得又烏又粗糙。
他的手指根部,還長了幾個黃乎乎的死繭。
石頭畢竟不是刀,沒有刀那麼鋒利,削木棍兒的時候,李不凡好幾次削到了手。
對於木棍兒來說,石頭可能不算鋒利,但對於李不凡的手來說,石頭還是挺鋒利的。
石頭比不上刀鋒利,削到手之後,也只是破了一層皮。
索性並沒有傷到血管什麼的。
但李不凡還是疼得跳腳。
大毛還以為李不凡在跟它逗趣,大嘴咧到了耳根子不說,還拍起了手掌。
“幸災樂禍”抱怨了一句,李不凡恨不得揍大毛一頓,讓它也知道知道疼。
話雖這麼說,李不凡卻沒有動手。
把手夾在褲襠裡蹦了一會兒,疼痛感減弱了一點兒之後,他又坐下來,開始削木棍兒。
每一根木棍他都削尖了,然後,從地上撿了一坨大一點兒的石頭。
抓著饅頭大小的石頭,李不凡把削好的木棍兒,尖的那一頭,對準火堆上面那面牆壁。
這個坑洞是一個大石頭鬆動後,滾落到山坡地下形成的,火堆這邊的一面牆壁,上面有幾道裂縫,是石頭和土一起拼成的牆壁。
李不凡一手拿著短木棍兒,一手拿著石頭,把木棍兒釘進石縫中的泥土裡,釘進去大概五六釐米的樣子,留了個木樁子在外面。
一口氣,就把所有的木棍兒分散開,全都釘進了牆壁裡。
木釘和木釘之間留了一小塊空間,這樣他以後再抓到什麼東西,也不怕不夠燻的。
弄好之後,他把剩下的,沒有掛起來的肉,全部掛在了牆面上的木釘上。
然後,李不凡又忙不迭地出了坑洞,到海灘邊的樹林子裡撿了一捆柴,有一部分是乾柴,還有兩個泡過水的爛樹根子。
他把乾柴放進火堆裡引燃之後,又把剛撿來的爛樹根子架在乾柴上面。
然後,本來燒得很旺的火堆,再燒到爛樹根子的時候,就憑生了許多煙出來。
似乎還覺得不是很夠,李不凡又把沒有用完的棕樹葉,蓋在了爛樹根子上面,這樣一放之後,煙霧更大了。
煙燻肉,那肯定得有煙啊。
沒有煙,怎麼燻肉?
不但要有煙,而且這個煙,每天還不能斷,直到把肉燻幹為止。
這是李不凡的想法。
以前家裡做臘肉的時候,他見過,卻沒有實操過。
所以,他只能憑藉記憶中婆婆的做法,省略了許多步驟,用現有的資源來改良之後,再模仿臘肉的做法燻肉。
至於結果如何,那就要等過一段時間才能知道了。
因為,他也不能預料結果。
掛好臘肉之後,李不凡躺在地上歇了一會兒,轉身看了看,沒有在坑洞裡看到大毛的身影。
想著大毛可能又到外面抓蟲子吃去了,也就沒有在意。
歇了一小會兒,李不凡想了想,覺得要做燻肉,他還需要更多的柴火。
正打算出門兒,就看到那張完整的熊皮。
想了想,李不凡決定,先把熊皮拿到水坑那邊洗一洗,等它晾乾了,可以鋪在地面上當床也行,或者像原始人一樣,做個小背心小披肩,或者小短裙也行。
總之,這張熊皮也是不可多得的資源。
他現在就是個鐵公雞,一毛也不願意拔。
什麼他都要,所有的東西,對他來說都有用處。
哪怕是一根草,一塊石頭,這樣不起眼的東西,對他來說,那都有莫大的用處。
熊皮還挺重,李不凡估摸著,這張皮得有個二十多斤。
一想到晚上可以躺在這張熊皮上,再也不用躺在泥地上睡覺,李不凡心中又雀躍起來。
這要是回到城市裡,他有這麼一張熊皮,那傢伙,別人不得羨慕死。
說不定,還會以為他是富豪,哄得那些小妹子一個勁兒衝他拋媚眼,問他需不需要大腿掛件呢!
不過,他心裡只有阿珍,那些妹子,就讓她們眼紅去吧。
李不凡看著熊皮,一邊意Y,一邊傻樂。
來到水坑邊上,他還沒有開始洗,耳邊突然傳來一聲吼叫。
“大毛?”
李不凡站起身來,四下望了望,卻沒有看到大毛的身影。
難不成是聽錯了?
不應該呀,他還沒餓,怎麼也不會出現幻覺吧!
正在李不凡自我懷疑的時候,一陣吼叫聲又在附近炸響。
這一回,李不凡可以確定了,這聲音就是大毛。
大毛的聲音好像是從森林那邊傳來的。
森林?
“糟了!”李不凡抓起熊皮,就往森林那邊跑去。
【作者題外話】:作者正在努力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