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比女人更懂男人〔求票〕
王英傑一杯一杯地喝著悶酒。
沒想到出了名的紈絝舔狗林逸,會把他看中的女人搶走,還接二連三地讓他出醜,實在讓他忍受不了。
啪!
王英傑一掌重重地拍在桌子上,神情兇惡地道:“林逸,別讓我逮到機會,否則,我絕不會放過你。”
電話響了起來,王英傑一把抓起電話:“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老大,天大的好訊息,林逸和方玉蘭下一步準備去鬼屋玩耍了。”對面保鏢驚喜的聲音透了過來。
“好!好!太好了!”王英傑興奮地摩拳擦掌,“你們一定要看好林逸,我馬上就來。”
放下電話,王英傑興奮地一躍而起,他一定要藉著鬼屋的機會,跟方玉蘭生米煮成熟飯,順便再把林逸打個半死。
王英傑越想越高興,連忙打車向著鬼屋趕了過去,他心思比較慎密,生怕會打草驚蛇,萬一讓林逸察覺,到哪兒再找這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有一個人,比王英傑要鬱悶一百倍。
那就是在化妝品釋出會和生死擂臺戰上接連失敗的葉飛,他此刻正在屋子裡發脾氣,地上滿是珍貴花瓶的碎片。
在林逸打贏宮本志鵬的同時,葉飛憑著他強大的自愈能力,還有師父留給他的救命丹藥,已是緩緩恢復力氣。
可惜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
先前人們對葉飛的期待有多深,現在對他的恨意就有多濃,在人們的心目中,葉飛就成了李鬼的代名詞。
“丟人現眼的東西!”
“差點把我們國術的臉都丟盡了。”
“冒充蒙面超人,你的臉皮咋那麼厚啊!”
“我從來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一道道的怒斥聲,響在葉飛的耳邊。
葉飛心中有著萬分的鬱悶,他差一點就打贏了,就差一點點啊,只要他當時功力在,只要他當時能再出一招。
可惜,這滿腹的委屈和不甘,葉飛無人可以傾訴,人們只憑勝敗論英雄,哪怕他做出多麼艱辛的努力,他的實力再強,然而,失敗就是失敗,不容置辯。
葉飛根本不敢看網上的評論,如果那些網友們都在現場,只怕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活活地把他淹死。
此刻,葉飛倒是羨慕起宮本志鵬來,倒真不如一瘋了之,省得這樣清醒著活受罪。
葉飛偷眼向著張會長等人望去,指望張會長能夠出面,替他說一兩句公道話。
可是張會長就象不認識他一樣,眼中流露出來隱隱不屑的神情。
葉飛不由地長嘆一聲,他的心徹底涼了,知道這些人,不落井下石就不錯了,還指望他們說好話。
場面相當尷尬,葉飛象是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他都不知道,是怎樣離開的現場,只覺屈辱感一陣高過一陣。
這就是那個花瓶碎裂的原因。
等葉飛慢慢地冷靜下來,他越想越不對勁,似乎是有人故意針對他,想要讓他出醜。
“師弟!”龐鴻洲帶著莊子平走了過來。
縱然龐鴻洲的心裡,同樣是極不好受,可是他必須來安慰葉飛,給他以信心。
“師兄,我越想越不對勁,我們這裡一定有內奸!”葉飛憤怒地吼道。
“沒錯,我也是這麼想的。”龐鴻洲皺著眉頭,驀地大喝一聲,“子平!”
莊子平頓時被嚇傻了,他的全身都被冷汗溼透,這一次他怕是想死,都會成為一種奢望。
龐鴻洲面相威嚴地喝道:“子平,你帶人好好地查一查,這內奸究竟是誰?我要扒了他的皮!”
“是!”莊子平如同在地獄門口走了一圈,連忙恭敬地回答,“我立刻就去辦。”
葉飛哼了一聲:“子平,你多留意一下蔡高超的行蹤,我老是覺得他行跡可疑。”
莊子平身上被冷汗溼透,可是他卻不敢去擦,連忙恭敬地答道:“好的,葉總!”
一個聲音陡然間從門外傳進來,卻正是蔡高超的聲音:“葉總,有喜事。”
屋子裡的氣氛頓時變得微妙起來,想不到剛剛提及這個人,他卻自動投上門來。
“葉總,我追蹤到一個訊息,林逸和方小姐正在逛街,他們下一步,準備去鬼屋玩耍。”蔡高超喘著粗氣說道。
葉飛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他喜歡的女人都被林逸給搶了去,眼下林逸就是他的頭號敵人。
一想到鬼屋之中,大有文章可做,葉飛就興奮地渾身顫抖,他這次一定要從容佈局,絕不讓林逸逃脫。
等把林逸滅了以後,葉飛相信憑他的手段,這些女人都可以追回來,這麼一想,他還有什麼可以鬱悶的呢?
“林逸!我們的戰鬥,才剛剛開始!”葉飛瞬間滿血復活,凶神惡煞一般地說道。
林逸牽著方玉蘭,正在江城國貿大廈逛街,俊男靚女,極度吸引眼球。
替方玉蘭挑了幾身時尚的衣服後,林逸準備帶方玉蘭去挑選鞋子,第一家去的店就是華倫天奴。
不為別的,就為華倫天奴的那句廣告語:“華倫天奴,最懂男人心!”
這裡的鞋子價格比較昂貴,但是設計是真的精美,上面還有亮晶晶的鑽石碎片。
華貴高跟鞋極顯女人味,當方玉蘭各種試穿的時候,林逸心中一陣陣狂熱衝動,差點就把持不住,恨不得跟她到試衣間去。
連那些女服務員,瞧向方玉蘭的眼神中都有些異樣,這樣的女神級人物,她們在這裡工作多年,還真是沒有見到過。
“怎麼樣,好看嗎?”方玉蘭站在鏡子前,喜悅地問林逸。
“好看,好看,太好看了。”林逸連連地點頭。
瞧到林逸一連選了幾十雙鞋子,這些女服務員們都驚呆了,一個個望著林逸的眼睛,開始閃爍星光。
很顯然,林逸是個很會玩很懂享受的人,可惜她們的顏值不夠,林逸不跟她們玩。
這些高跟鞋的選擇,有些林逸根本沒徵求方玉蘭的意見,直接就買了,他選購這些鞋子,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是為他自己買的,懂得都懂。
林逸到首飾店裡,給方玉蘭選了一套首飾,由於時間緊,林逸選了第一眼他中意的那個,也是整個店裡最貴的那個。
匆匆的一場狂購之後,林逸和方玉蘭兩個人,來到江城市的鬼屋前,一來到,林逸就覺得氣氛詭異,結合原書中的劇情,林逸的臉上不由自主地浮起一抹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