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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你知道我名字?

布萊茲懷著滿心的歡喜回到了營地,迫不及待地從懷中掏出了那顆記憶水晶球。要不是現在天色已晚,外出趕路不安全,他一刻都不願在十字路口停留。因為今天換來的這幾個魔法實在是太重要了。毫不誇張地說,這幾個魔法足以將他們整個族群的實力拔高一個級別。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布萊茲連飯都顧不上吃,立刻在營地裡研究起這幾個魔法,尤其是【火苗術.II】和【引燃術.III】。

這兩個魔法尤為關鍵,這是重點研究物件。

火系魔法對他們來說極為稀少,在此之前,他們掌握的威力最大的火系魔法僅能點燃蠟燭而已。

然而,隨著對記憶水晶球的研究深入,布萊茲意識到一個問題——他竟然不認識【火苗術.II】和【引燃術.III】的咒語到底是用何種語言!

當時因為太晚,他只是用記憶水晶球記錄了下來,並用鑑定卷軸判定它們的真偽和是否會出現紕漏,而沒有關注其他細節,想著反正已經用記憶水晶球記錄了,現在練和日後練沒什麼區別,所以就沒有深究這兩門法術的咒語到底用的是哪個種族的語言。

現在腦殼疼了。

不知道咒語的具體含義,就不是掌沒掌握這魔法精髓的問題了,而是連入門可能都沒法辦到。

語言中看似相同的兩個音節,只要聲調有細微變化,那極有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越是外行人,就越難察覺這種細微變化。

咒語和“正常說話”不一樣,學習魔法是有風險的。

“正常說話”時,哪怕說錯話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當然,帶著目的刻意說錯話是另一種情況),而咒語則不同,一旦唸錯,尤其是關鍵部位的音節,很有可能會遭受魔法的反噬。威力越大的魔法,如果沒有做好防護,甚至當場暴斃都有可能。

“為什麼當時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呢?”布萊茲懊惱不已。

他回想起與那名人類交易的場景,當時交談時大家都用的是獸人語,第二次交易時同樣也是用獸人語。按道理來說,第二次交易不應該用獸人語才對,因為那時獸人學徒已經離開了,在場交易只有他們兩,再用的話,不感覺怪怪的?

或者說,那名人類不懂他們暗矛巨魔的語言?

要是不會巨魔語,那些魔法學起來就費勁了,自己可義務從頭開始教授語言。

不過,第二次他交易出去的那些魔法,咒語所用到的語言,並不僅僅只是巨魔語,還有精靈語在裡面。

比如【樹屋構建】,用的就是精靈語。

他之前測試過,如果用巨魔語唸誦【樹屋構建】這魔法的咒語,是不會起任何效果。

要是連精靈語都不會,那他換幾個技能就白換了。

不過,這就不關自己事,反正交易已經結束了。

布萊茲收回發散思維。

現在天色已晚,布萊茲決定明天一早就去找那名人類,去問問他的這兩個魔法的咒語到底用的是何種語言。

到時學習魔法起來,也好對症下藥。

想到這裡,布萊茲突然想起一件事。

他之前安撫那幾只迅猛龍,說要給它們買一頓好吃的。

那人類現在可能會在冒險者旅館。

現在出發,說不定還能碰上。

事不宜遲,布萊茲並沒有做過多收拾,便朝著旅館方向走去。

在冒險者旅館中,三隻迅猛龍正圍著一個特製的超大號餐盤大快朵頤。

最小的那隻甚至把前爪都踩進了醬汁裡。

“慢點吃……”殷世才話音未落,那隻背上如同覆蓋一層赤紅色鱗片個頭最大的迅猛龍,已經叼走了最後一塊蜜汁烤鹿肋排。鋒利的尖齒如匕首般刺穿一整塊鹿肋排,油脂順著它佈滿鋸齒的牙縫滴落。煎得金黃的銀鱗鮭魚,在另外兩隻迅猛龍的鋒利尖牙下被撕扯得支離破碎——那本是冒險者旅館引以為傲的招牌菜,此刻卻如同粗鄙的野味,被它們囫圇吞下。二十斤重的戰斧牛排,被端上來不到五分鐘,就只剩下了光溜溜的骨頭。

好在,殷世才早在它們撕咬之前,迅速搶走餐盤裡最大一塊鹿腿肉,不然他現在也只能乾瞪眼。

就它們這種餓死鬼吃法,手腳要是不快點,就只能吃它們殘羹剩渣。

而坐在這裡喝酒的獸人看到那幾只迅猛龍幼崽,起初還有搶奪的心思。但看到它們這麼能吃,而且還那麼兇殘,便打消了這個念頭。他們也怕在睡覺時,被這些小傢伙冷不丁咬上一口。要是被咬在脖子大動脈上,那可就完了。這麼能吃,也不知道得花多少金幣才能把它們拉扯大。

它們的主人同樣也不是好惹的,那可是一位薩滿。就連平日裡橫行霸道慣的德魯伊都栽在他手上,他們這些人去了估計連一個回合都撐不了。

殷世才望著它們鼓脹的腹部,心想:應該到了尾聲了吧。

“還要吃嗎?”殷世才看著它們,語氣中帶著一絲寵溺。

殷世才之前跟它們承諾過,要帶它們吃好吃的,所以他並不會食言。兜裡還有幾枚金幣,瘋狂地造一頓他還是能做到的。這些小傢伙整整餓了一天,還這麼小,真是難為它們了。

殷世才今晚心情非常不錯,白天換來的那些魔法,大部分都非常實用,這讓他對未來的生活有奔頭了。

看著吃得肚皮鼓鼓不想動彈的小迅猛龍們,心想應該是吃飽了。殷世才正準備去結賬,發現門口進來一個熟人——巨魔薩滿布萊茲。

“魔法學得還順利嗎,布萊茲。”殷世才主動打招呼。

“你知道我姓名?”布萊茲有些驚訝。他記得自己從沒跟他提及自己名字,他怎麼會知道自己的名字?

殷世才會心一笑,“別小看施法者的手段。”

對於他這句話,布萊茲完全沒有放在心上,想的更多是,他應該是從別人口中打聽到的。

由於魔法學習困難的原因,無論是哪個種族,薩滿都不會多。

隨便打聽一下,就能打聽出來。

在旅館這裡,最是打聽訊息的好地方。

因為這裡從來都不缺大嘴巴。

殷世才之所以能知道他的名字,並不是透過那些酒鬼的嘴,巨魔薩滿的名字還不值得他花費金錢去打聽,而是之前對他施展洞察術時展露出來的。

接下來,不用猜他肯定會詢問自己的姓名,於是殷世才幹脆把早已想好的名字告訴他。

“你可以叫我,卡文迪許。”

雖然名字只是個代號,但名字可以透露很多資訊。假如用的是真名,‘殷世才’這幾個字無論是叫法還是格式,都會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萬一這個世界也有像他一樣的系統擁有者,報真名無疑是告訴別人‘我是系統擁有者,穿越來的。’,那這個問題就大了。

還是得入鄉隨俗。

而且殷世才也需要一個身份,融入這個世界當中。

過於神秘反而會招惹一些有心人窺探的目光,不一定是好事。

所以,“卡文迪許”這個名字就是基於這些原因取的。

起名方面,殷世才不在行。卡文迪許,是殷世才年輕時認識的一個海外朋友的名字,名字叫起來也朗朗上口。既然他現在不在這裡,這個名字就屬於他了。

有些厲害的人物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總喜歡在名字後面加一個字尾,以彰顯自己的實力。比如半人馬那邊的召雷師巴洛夫·雷霆、喚風者維布倫·龍捲風、散播者埃爾羅·瘟疫,還有獸人這邊:獸人商人格羅姆·裂拳、地精風險投資公司老闆卡拉圖·鏽水——後面的‘鏽水’是他們財閥名字:鏽水財閥。

殷世才也喜歡在名字上加個字尾,他不否認,加個字尾確實比較威風。

一個好聽且威風名字,確實能讓人耳目一新。

但他也怕加了以後,別人從他名字上找到他的弱點。

綜合考慮,他還是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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