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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長梢弓,起篝火燒烤

也不知道對方是裝作沒看到,還是真的沒線上,殷世才盯著視域上呈現的螢幕,眉頭微微皺起,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擊,顯得有些焦躁。然而,對方始終沒有回覆他的問題。

等了半晌,見依舊沒有動靜,殷世才嘆了口氣,決定不再繼續等待。他伸手在螢幕上輕輕一點,花費了7點生物質,直接將那把傳統弓購買了下來。

不用伸手觸點螢幕其實也可以購買,要麼用語音,要麼用意念,他現在已經餓得前胸貼後背,說話都費勁,不想費什麼口舌;用意念互動沒有用手觸點要來的有感覺。在不是緊要關頭,他還是喜歡用手觸點視域上的桌面來跟系統商城做互動。

當然,詢問問題的時候,還得是後面兩種方便。

這是一把長梢弓。

整體弓身由刺槐木打造而成,木質紋理清晰,手感溫潤,弓身表面經過精細打磨,光滑如鏡。弓弦則是用輪胎線製成,堅韌而富有彈性,輕輕一撥,發出低沉的嗡鳴聲。

弓長:42.6寸。

弦長:40.7寸。

拉力:50磅。

安全拉距:22寸。

具體引數就這些。

長梢弓的外型獨特,兩邊的弓梢平直,弓身的彎曲幅度如同阿拉伯數字的“3”字型,線條流暢,充滿了力量感。根據系統所給的資料,50磅拉力的長梢弓在理想條件下,射程大約在150到200米之間——這是(250-350格令)輕箭的射程;如果要是(450-500格令及以上)的重箭,就沒那麼遠了,可能就只有120到170米左右,或者更短。

這裡的“格令”,指的是箭矢重量的單位,1格令等於0.0648克。

250-500格令,約16.2克到32.4克。

買這把弓,還送了3枚箭矢。

殷世才曾經用弓箭狩過獵,對箭矢的種類並不陌生。他知道箭矢有各種各樣的箭頭,比如三稜、血槽、破甲、柳葉、漁獵、旋轉、或者翡翠、刺骨、黑寡婦、鳴笛等等。然而,他對“格令”這個概念卻感到陌生,要不是系統後面給出了詳細的說明,他恐怕會一頭霧水。

雖然他對那些專業術語沒什麼研究,但什麼樣的場合用什麼樣的箭矢,他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就拿系統給出的輕箭和重箭舉例。

輕箭:

輕箭通常指重量較輕的箭矢。它的高速度和遠射程是其最大優勢,但在風力較大或需要強穿透力的場景中表現較差。在古代戰爭中,它主要是用來遠端騷擾或壓制、訊號箭、騎兵或步兵的快速射擊戰術;而在現在則用來做射箭/速射比賽、靶場練習、射氣球或飛靶等娛樂射箭、以及初學者拉弓練習。一句話概況就是:遠距離射擊、競技射箭、快速射擊和初學者練習。

重箭:

重箭的“重”道理也是一樣。它的高動能和強穿透力是其最大優勢,能夠有效擊穿獵物的皮毛和肌肉。更換合適箭頭,重箭甚至能夠穿透盔甲或盾牌,殺傷力極強。但在遠距離射擊或需要快速反應的場景中表現不是那麼盡人意。簡單總結就是:狩獵、戰鬥。由於其抗風能力強,用它來戶外靶射同樣是不錯選擇。

有了弓箭之後,殷世才心裡踏實了很多。他輕輕撫摸著弓身,感受著木質帶來的溫潤觸感,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絲滿意的笑容。

殷世才將長角羚羊背上插著的3枚箭矢取了下來。這3枚箭矢比他買弓所贈的箭矢分量要足很多。

他拿起一枚箭矢,在手中掂了掂,按照剛才系統所給出的資料測算,這幾枚箭矢應該屬於重質箭範疇。

別看這箭矢簡易粗糙,但箭頭的用料一點都不含糊。

這是魚骨形狀的鐵質漁獵箭頭,打磨得非常鋒利。

一旦被它命中,用常規手段基本很難止血,威力不下於三稜箭頭。

身上穿的這件亞麻布長袍才剛買不久,還沒過足穿新衣服的癮,就被大片大片深褐色乾涸的血漬染了一大片,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從兇案現場出來的。殷世才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跡,眉頭緊鎖,心中暗自思忖。用長角羚羊屍體做擋箭牌,擋得了一時,擋不了一輩子,還是得買一面盾牌比較穩妥。

不過,此刻的他已經沒有多餘的力氣再去尋找草藥置換生物質購買盾牌了。

他覺得肩膀上的長角羚羊屍體越來越沉重,壓得他幾乎喘不過氣來。

他現在只想找個地方處理一下這隻長角羚羊屍體,飽餐一頓。

買盾牌的事,還是以後再說吧。

殷世才現在是餓得不要不要的,但他身上掛著的那幾只小迅猛龍,倒是吃得肚皮鼓鼓。

在尋找草藥的那會,殷世才就時不時用小刀割下點餵給它們,生怕把它們餓著。

老來得“子”,一向倍感珍惜。

殷世才環顧了一下四周,目光警惕地掃視著周圍的每一片草叢和矮坡。

野豬獵手有沒有離開,目前還不敢肯定,周圍那些枯草叢,看似稀疏,但隱藏他的身形綽綽有餘,他只要不冒頭,很難發現得了他。

不過有點可以確定,他那隻鷹隼已經不見蹤影。

也許是離開了吧。

殷世才這樣想著。

野豬人的荊棘嶺那片領地離這裡已經很遠了,而且他那身行頭也不像準備遠行的樣子,應該不會追太遠。

不管怎樣,小心駛得萬年船,殷世才還是決定謹慎行事。

身上揹著的長角羚羊,他依舊揹著,沒有放進資料倉儲裡面,免得在行走過程中後背遭到暗算。

任何時候都有可能陰溝翻船。

想靠第六感一直給自己預警,那是不現實的。那種感覺玄而又玄,根本抓不住摸不著,一旦它麻木這種高強度節奏,那就輪到他gg了。

到時候買盾牌的同時,還要置辦一身皮甲。

布甲就不要了,沒什麼防禦,而且輕輕鬆鬆就被小迅猛龍刮破,買了也不夠換的。

思緒越飛越遠,如同輕風,輕盈而自由,在無邊的天地間肆意飛揚。

……

酷熱的埋骨荒野,烈日如同一隻無情的巨眼,高懸在蒼穹之上,熾熱的光芒灑滿大地,將每一寸土地烤得焦黃乾裂。空氣中瀰漫著灼熱的氣息,彷彿連呼吸都能點燃喉嚨。

荒野一望無際,地面佈滿了龜裂的紋路,像是乾涸的河床,訴說著久遠的荒涼與絕望。

偶爾有幾株枯黃的荊棘從裂縫中掙扎而出,枝葉乾癟,毫無生氣,彷彿在無聲地抵抗著這無盡的酷熱。遠處,幾具巨大的獸骨半掩在沙土中,白骨在陽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彷彿在提醒著過往的生命早已被時間吞噬。風偶爾掠過,捲起一陣沙塵,發出低沉的嗚咽聲,像是荒野的哀歌。

天空中不見一絲雲彩,只有幾隻禿鷲盤旋在高處,黑色的身影在熾烈的陽光下顯得格外突兀。它們偶爾俯衝而下,落在白骨旁,用鋒利的喙啄食著殘存的腐肉,發出刺耳的叫聲,打破了荒野的沉寂。

在這片死寂的土地上,連時間都彷彿停滯了。

熱浪扭曲了遠處的景象,彷彿有一片虛幻的湖泊在遠處閃爍,引誘著迷失的旅人走向更深的絕望。埋骨荒野,像是一座巨大的墳墓,埋葬著無數生命的痕跡,也埋葬著希望與生機。

殷世才走了好久,腳步沉重,汗水順著他的額頭滑落,浸溼了衣襟。他的嘴唇乾裂,喉嚨像是被火烤過一般,每走一步都像是在與酷熱搏鬥。

最後,他終於走到靠近黃金之路的一處大樹下,才停了下來,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總算是歇下來了。

真是望山跑死馬,找顆樹乘涼都這麼艱難。

也幸好這裡沒有海市蜃樓,不然的話,就一直這樣走下去,怎麼死都不知道。

這種地方不光乘涼合適,燒烤也合適。

沒有大樹阻擋酷暑,就直接在太陽底下處理這隻長角羚羊,還沒吃上,可能就中暑躺闆闆了。”

大樹枝葉繁茂,像一把巨大的傘,遮住了大半片天空。樹蔭下,涼意撲面而來,殷世才感到一陣難得的舒適。他蹲下身,將長角羚羊的屍體放在一旁,開始忙碌起來。

樹蔭底下,篝火正熊熊燃燒,火苗跳躍著,發出“噼啪”的輕響,火星隨風飄散,像是夜空中的螢火蟲。

空氣中瀰漫著木頭燃燒的香氣,混合著泥土和雜草的氣息,顯得格外寧靜。

突然,草叢中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一隻小鐮爪龍從陰影中探出頭來,眼睛閃著狡黠的光。它的身體小巧靈活,皮膚上覆蓋著細密的鱗片,尾巴輕輕擺動,顯得格外調皮。它悄悄靠近篝火,鼻子嗅了嗅,似乎對火焰充滿了好奇。突然,它伸出爪子,試圖抓住一顆飛濺的火星,卻撲了個空,身子一歪,差點摔倒。它不滿地“咕嚕”了一聲,甩了甩頭,又繼續圍著篝火轉圈,時不時用尾巴掃過地面,揚起一陣塵土。

篝火的光芒映照在它的身上,拉長了它的影子,彷彿給它披上了一層金色的外衣。小鐮爪龍玩得不亦樂乎,偶爾抬頭看看四周,似乎在確認有沒有人注意到它的惡作劇。它的動作輕盈而敏捷,像是一個頑皮的孩子,享受著這片刻的自由與快樂。

小鞭尾龍、小赤鱗龍也從草叢中躥了出來,加入小鐮爪龍的行列。

一會上蹦下跳,一會打打鬧鬧,像個永動機一樣停不下來。

不知不覺,黃昏的餘暉灑在黃金之路上,將荒野染上一層金色的薄紗。道路兩旁,商販的攤位鱗次櫛比,吆喝聲、討價還價聲交織成一片熱鬧的喧囂。駝鈴聲悠揚,載滿貨物的商隊緩緩穿行,空氣中瀰漫著香料、烤食和皮革的氣息。帳篷間升起的炊煙與晚霞交融,為這片荒野增添了幾分生機。

長角羚羊還沒完全熟透,得在一旁看著,不太方便去湊這個熱鬧。

現在是貿易時節,各路商旅匯聚十字路口,有大把時間去看他們做買賣,不著急一時。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自己的胃搞定再說。

吃飽飯才有力氣幹別的。

隨後,殷世才便把目光收回來。

殷世才在一旁處理從長角羚羊解刨下來的內臟,他假裝看不到這幾隻鬼頭鬼腦偷感十足的小傢伙,好滿足它們小小的僥倖。

資料倉儲是百分百保鮮的,現在放進去是什麼樣子,拿出來就是什麼樣子。

有資料倉儲的存在,解刨下來的內臟不用擔心它腐壞變臭,殷世才是可以不處理的,但現在不處理,以後還是需要處理。

除非是把它們丟掉。

但丟掉確實太可惜了,殷世才目前還沒奢侈到這種地步。

而且這種下水做起來也非常美味,在藍星的時候,你賣羊肉牛肉你不一定能賣得完,但你擺個小吃攤在路邊,把下水做成羊雜牛雜來賣,相信沒一會就賣斷貨了。

在篝火上烤的長角羚羊,才剛把身上的毛髮燒乾淨,一時半會還熟不了,乾脆現在就把這些內臟處理了吧。

下次要用的時候,取出來直接可以使用,省去再處理的步驟。

在大樹地下起篝火燒烤有個好處就是,不用操心柴木的問題。就地就可以取材。殷世才隨手撿起幾根枯枝,扔進火堆中,火苗頓時竄得更高,映紅了他的臉龐。

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水,目光掃過那幾只仍在嬉戲的小龍,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絲難得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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