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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給他剪個狗啃的

夏傾沅去到舊街裡,分別找姜佩蘭和阿香找來談話。

首先是姜佩蘭。

夏傾沅道:“佩蘭,我今天找你為了什麼事,你應該猜到了吧?”

姜佩蘭點頭:“我知道的。”

夏傾沅便直入主題:“我們一家很快就要去省城了。

到那邊以後,我還是會繼續做服裝和涼拌菜生意。

如果你和我們一起去,那麼舊街裡我就會全權交給你和我婆婆打理,到時候的利潤也是按照這個比例來分。

如果你選擇留在這裡,這家店就轉讓給你,你可以在我們走後繼續經營下去。”

舊街裡目前每個月有一兩千塊錢的盈利,去到省城之後只多不少。

只是她沒有太多的時間再花在上面了,在服裝和玉石生意上,她有新的想法。

去省城開冷盤店,也不過是給林冬秀打發時間罷了。

其實夏傾沅去省城的訊息,早就已經透露給她們了。

姜佩蘭對於去不去省城這件事上,糾結了很久。

最後考慮到去那邊女兒沒人幫忙照顧,她還是無奈選擇了留在滇城。

只是對於夏傾沅說的把舊街裡轉讓給她,真的是出乎她的意外。

從姜佩蘭的表情,夏傾沅已經看出她的選擇了。

她鼓勵地笑笑:“沒關係的,這裡離你孃家近,平時有什麼事一方便照料。

舊街裡你儘管開下去,只希望你能秉承我們最開始做這個生意的本心,並將它傳承下去。”

聞言,姜佩蘭落下淚來。

她握住夏傾沅的手,認真道:“你放心,我會的。”

說著,哽咽地順了幾口氣才能繼續說下去:“你對我的恩情,我這輩子都不知道該怎麼報答。”

夏傾沅也有些感傷:“不要懷疑你自己,這些都是透過你的努力得到的。”

姜佩蘭跟著她,從街邊的三輪車賣涼拌菜到有了自己的店鋪,從不敢開口以及什麼都不懂,到現在完全可以獨當一面……

夏傾沅是親眼看著她一步步成長起來的。

這是她給她的嘉獎,也是對她的肯定。

夏傾沅最後跟姜佩蘭交代了一下舊街裡的各樣事情,最後把店鋪的承租人轉成她,算是交接完成了。

跟姜佩蘭聊完,接下來是阿香。

比起姜佩蘭的傷感,阿香要開心得多。

她道:“夏姐姐,我跟你去。”

夏傾沅莞爾:“你阿爸阿媽捨得你跟我去?”

阿香道:“本來是捨不得的,但一聽是跟著你,就麻溜溜讓我快滾了。”

阿香的打趣,讓夏傾沅方才因姜佩蘭而起的傷感散去一些。

她拉過阿香的手,笑道:“那成,以後你就跟我一起混了。”

老實說,如果阿香的答案是留在滇城,她可能還要挽留她一番。

畢竟親手帶了小半年的時間,眼看著差不多可以出師了,讓她就這樣放走,還真的捨不得。

而且做服裝不比其他,除了自身勤奮,還需要有天賦。

夏傾沅又翻看了下服裝的存貨,還有五百多件衣服和一百多件的內衣沒有賣完。

她道:“不過,我去省城還有些準備工作要做,你先在這邊等我。

大概一兩個星期,我把那邊的事情處理好了,就接你去過。”

她拍拍本子:“這剩下的衣服,可以賣多少就多少。

有剩餘的,我們到時候再拿去省城做促銷。”

即便是賣剩下的衣服,拿到省城去,跟那些專賣店裡,也絲毫不差。

而且省城的人購買力更強,她不愁賣不出去。

阿香像是想起什麼,小心翼翼問夏傾沅:“夏姐姐,等去了省城,你還帶我去進貨的吧?”

夏傾沅點頭:“當然。”

阿香極少用這樣的語氣跟她說話,看著她有些閃躲的眼神,夏傾沅瞬間明白過來。

她還以為,過了這麼久,她已經忘記賀餘風這一號人物了。

這算什麼?

賀餘風那個糙漢成功在少女心裡紮了根?

沈奕舟告訴她,賀餘風今年已經28了,比阿香足足大了10歲。

難道她跟阿香說:“賀餘風年紀一大把了,再大幾年,都可以跟你阿爸稱兄道弟了。”

她忽然這樣說,阿香怕是會哭的。

最後,她只能拍拍阿香,什麼也沒說。

*

在去省城之前,夏傾沅和阿香一起,總算賣掉了大半的衣服。

數了數,剩下兩百件左右,也不多了。

尤其是內衣褲,經過夏傾沅毫不扭捏的講解,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小姑娘,而且一次買就是兩三件。

就像夏傾沅說的,這內衣每天都要換,不買多幾件,怎麼夠輪著穿?

夏傾沅對阿香道:“有時間可以多陪陪你阿爸阿媽,以後可能不能經常回來了。”

阿香總算是後知後覺地有些傷感:“好的。”

在臨去的前兩天,夏傾沅帶著林冬秀和沈奕霖一起,去了一趟滇城最好的理髮店。

她進門:“麻煩給我燙一個大波浪捲髮,我婆婆的頭髮修剪一下做成小波浪的。”

她瞥了眼被她強行抓來的沈奕霖:“要是這臭小子還不聽話,給他隨便剪一個,狗啃的西瓜頭也行。”

沈奕霖:“……”

理髮店的理髮師:“……”

沈奕霖這段時間起,連林冬秀偶爾要給他洗澡也不要了。

就連和她們兩個一起上街,也是臭著一張臉:“我不想跟女人逛街。”

理髮師笑道:“哪能剪個狗啃頭呢?

這麼帥的小夥子,怎麼說也要弄個洋氣點的髮型,你說是吧?”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對著沈奕霖說的。

沈奕霖繃著小臉上,總算露出一絲笑容,像是有些勉強般:“嗯。”

林冬秀則是捨不得這個錢:“傾沅,要不我回去拿燒熱的鐵鉗子,燙一燙就行了。”

她看見村子裡的婆娘,就這麼幹過。

只是這樣弄的頭髮,不僅一股燒焦的味道,還不能維持太久的形狀。

但是夏傾沅說的什麼捲髮,她以前只在村裡放的電影裡看過。

後來來了滇城,也是偶爾看到大院裡的女人燙捲髮罷了。

她這頭髮,之前家裡窮的時候,她剪了去賣。

剪頭髮的人下手賊狠,剪得都快貼到頭皮了。

後來她又蓄了好久,頭髮才長回一點。

她覺得洗頭髮費水,便只留到肩膀的位置,再也沒蓄長過。

如今讓她這個老婆子弄頭髮,不是糟踐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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