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當庭對質
沈嬌恭恭敬敬地回答:“當時已是深夜,我在醫館後院休息,聽到外面有人喊走水了,這才開門出來檢視,我見是仁心醫館著了火,還好心幫著提了兩桶水去滅火,當時在場滅火的鄰居們應該有人見過我。”
她此話一出,門口看熱鬧的群眾中有人說了一句:“我作證,沈東家確實有來參與救火,我看到她了。”
“我也看到她了。”
“她還問過我有沒有人困在裡面呢!”
徐縣令當即點了最先開口的那人上前,“你仔細說說當時的情況,不得說謊!”
那人立即跪下磕了個頭:“回大人,小人是緣福首飾鋪的夥計,就在益元堂旁邊,當時也是睡夢中聽到喊走水了,出門檢視情況,剛好看到沈東家開門出來,我們打了個照面,然後就各自打水救火,在仁心醫館門口,我又見到沈東家一次,她正把一桶水潑向火場。”
沈嬌聳聳肩:“我真是聽到響動才從後院出來的,而且還參與了救火,如果是我放的火,我幹嘛還要去救呢?”
這話引得了許多圍觀群眾的認同。
仁心醫館的東家不服道:“萬一你是放了火之後,偷偷回到後院,等眾人發現著火了,再假裝被吵醒,假惺惺地來救火的呢?”
沈嬌絲毫不虛:“你推理得很好,但,證據呢?官府總不能憑你的想象定我的罪吧?”
那東家說不出話來了。
證據,他沒有,他就是自己想象的。
這時,一個官差走進來,對徐縣令道:“大人,屬下走訪了常寧縣內所有賣火油的店鋪,近半個月以來,沈東家沒有到任何店鋪購買過火油。”
夏季空氣溼度大,想要憑空點燃一棟房子是不太可能的,需要助燃物,在火災現場確實也發現了火油的痕跡,事實證明,沈嬌沒有購買過火油,她沒有作案條件。
徐縣令點了點頭,看向仁心醫館的東家:“本官已經查明,益元堂的沈嬌未購買過火油,不具備作案條件,你若沒有其他證據,本官這就要宣佈沈嬌無罪了。”
那東家急急道:“那說不定她是派別人去做的呢,我醫館裡還有一句燒焦的屍體,說不準就是她派來放火的,只是沒想到火勢起得太快,把他自己也燒死在了裡面。”
圍觀群眾一聽,覺得他說得也很有道理。
不然怎麼解釋那具屍體呢?
那可不是仁心醫館的夥計,是外來的人。
正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時候,又一個官差急匆匆地跑進來,“大人,屬下發現縣衙門口有兩個鬼鬼祟祟的小乞丐,猜測他們或許知道些什麼,要不要帶進來問問?”
“帶進來!”徐縣令敲了下驚堂木。
很快,兩個髒兮兮的小乞丐被帶入了公堂。
他們此時已經完全嚇傻了,跪在地上不停地顫抖,連話都說不太清楚:“小,小人阿渣(阿飯),見,見過大,大人……”
徐縣令見兩人實在害怕,聲音柔和了些許,“你們二人,為何出現在縣衙門口,而且還行蹤鬼祟?”
兩個小乞丐年紀都不大,大的那個看著有十三四歲,叫阿渣,他把小點的阿飯護在懷裡,眼神飄忽地回答:“我,我們餓,看這裡人多,想,想討點吃的……”
徐縣令一眼就看出他在說謊,頓時狠拍了一下驚堂木:“膽敢在公堂之上說謊,罪同主犯,來人,拉下去先打二十個板子!”
“饒命,大人饒命啊!”阿渣阿飯恐懼地大喊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