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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風波

這個標題,別說在十五年前了,就是放到當下,傳到網路上,也能讓人忍不住想動動手指點選進去看一眼的。然而現在與十五年前不同的是,2004年對“同性戀”這三個字的敏感度遠比現在要高,如今網路發達,網民思想開放,對於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的容忍程度高了許多。更多的人或許不理解LGBT人群,但也對其抱有“你別影響到我,別在我眼前晃,隨便你如何”的心態。

而十五年前,“同性戀”這三個字,在老百姓眼裡,基本等同於“變態”。

因為本案中的兩名當事人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新聞稿中通篇沒有明確給出當事人的真實姓名,而是用化名代替。文中將受害女高中生描述為性格開朗,長相漂亮,在班裡很有人緣的女孩,在報警之後,性格變化極大,整日以淚洗面,已經數日不敢去學校上學。

而對其進行性侵的嫌疑人則是她的同班同學,平時在班裡人緣相當一般,性格古怪內向,沉默,看人眼神奇怪,學習成績差,經常逃課。除此之外,嫌疑犯還是個富二代。

於麗麗沒有具體寫警方如何破案,卻在新聞稿的結尾處公佈了嫌疑人被無罪釋放,派出所某方姓民警向筆者透露,嫌疑人是男同性戀,沒有犯案動機。

方錚眼神黯淡,手指輕輕撫過報紙上那幾個鉛印小字——街道派出所某方姓民警。

若不是親身經歷,誰能想到,這報紙上短短的一小行字,對方錚一家造成了怎樣毀滅性的影響?

於麗麗沒有完整把父親方正鋒的大名寫出來,可但凡是有心人,都知道這位“方姓民警”說的是誰。因為影響惡劣,方正鋒受到了單位處分,所有先進和積極分子的評選都沒了他的份。

一時間,各種無端的揣測帶著惡意朝方正鋒襲來。

有人說他是貪財,收了那個變態家裡人的錢就把那個變態給放了;有的說他八成也是同性戀,要不然怎麼這麼幫著那個變態說話;更有人說,就是他這種是非不分的壞警丨察,助紂為虐,幫著壞人欺負那個可憐的女高中生……

那時候方錚已經不小了,十二三歲,懵懵懂懂,有些事情她心裡大約知道是為什麼,但依舊沒辦法接受生活的巨大轉變。原本熱情親切的鄰居阿姨忽然對她的招呼視而不見;小區裡開始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平時跟在她屁股後面與她玩耍的小夥伴被家人勒令禁止與她接觸;學校裡開始有人嘲笑她,朝她扔石頭,編不堪入耳的順口溜當著她的面罵她;自己家門口從原本乾乾淨淨變成了垃圾場,每天早上一推門,就能看見不知道是誰丟在門外的髒臭不堪的垃圾……

即使如此,方錚也從來沒有任何一天為此責怪過她爸爸。爸爸沒有做錯事,最多隻是那天心一軟,受不住一個在報社實習的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告訴她了一句“那個男孩子沒做壞事,是那個女生報假警,她都承認了。再說了,那個男生又不喜歡女生的,怎麼可能對她動手動腳。”

方錚閉上眼,深吸一口氣,把那深陷於十五年前的情緒抽離出來。

她一直是知道於麗麗的,這就是那個曾經可憐兮兮在街道派出所站了很久,哀求爸爸給她一點點案情相關資訊的女生,她對他說,如果她再寫不出一篇新聞稿,她的實習就泡湯了。

當時,不光方正鋒,派出所裡其他同事也都不覺得這個案子有什麼值得上報紙的。事情清清楚楚,就是那個女生報假警,人家男生有不在場證據,還有人證,反倒是那個女孩子說話顛三倒四,前後不搭,明顯是在說謊。

畢竟只是個小姑娘,民警只對她板下臉,她就沒再堅持,垂著頭承認自己說了謊。

“他是個變態,勾丨引我男朋友,我氣不過……就想整整他……”

那個小姑娘如是解釋道。

這件事,從警方接警,到女高中生承認說謊,一共沒用三個小時,方正鋒跟同事商量一番,決定撤案,檔案裡也別留痕跡了,畢竟對兩個孩子都不好。

當年報道一出來,單位知情人覺得他就是倒黴,拍拍他的肩讓他別往心裡去。幹公安的,誰不受點委屈。他本也是這麼想的,就當是出門被狗咬了一口,等事情平息了就好了,可沒想到這件事發酵得越來越快,他受到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他想去楠方日報社找那個小姑娘,可畢竟只有一面之緣,沒留過什麼聯絡方式。報社看大門的不讓他進去,他要是亮警官證進門,說不定又要被傳成以權謀私。

那時候,家裡氣氛壓抑,卻並不絕望。大家都認為這場風波總會過去,姐姐方鳴剛剛高考完,跟父母商量著,等方錚期末考試結束,一家人得出去旅遊一趟,一來慶祝她結束高中生涯,二來就當是一家人放鬆心情。

方正鋒接受了姐姐的提議,回單位請假,卻遭到了拒絕。單位領導私下裡找他談話,說是他剛剛被取消了優秀評選,就要請假出去旅遊,會讓人覺得他對組織上對他的處分有情緒,對他影響不好。

旅行泡湯,方鳴倒是沒說什麼,爸爸卻始終心裡憋悶。

輪休的前一夜,方正鋒喝了場大酒,想反正第二天不上班,醉酒醒來就把這事兒放過去。

可沒想到,醉酒過後,他半夜回家路上出了車禍。他暈暈乎乎,在偏僻的小路邊沒聽見遠處傳來的轟鳴車輪聲,那地方也沒路燈,開渣土車的司機蹭著他衣服把車開了過去,一根呲出來的鋼絲刮住了方正鋒的衣服,他直接被捲進了車輪子底下。

2004年6月中,方正鋒車禍去世,然而流言蜚語沒放過這個已故的民警,就連對門曾對他們家那麼親切的鄰居,都背地裡說這是老方的報應。

2004年6月底,方錚媽媽受不了打擊,自殺身亡。

短短一個月不到,一個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方鳴方錚成了孤兒,正讀小學五年級的方錚轉學搬家,開始了與姐姐相依為命的生活。

***

方錚回過神來,輕輕撫平被自己攥出褶皺的報紙,她閉上眼揉了揉山根,思緒再次飄遠。

面前的這份報紙,她曾經見過。那是父親還沒去世的時候,有天晚上方錚半夜起來上廁所,回房間後,卻看見另一張床上沒有姐姐的身影。她看到姐姐書桌上放著一張報紙,於是走過去看。

報道還沒看完,姐姐就已經從外間進來。她將方錚面前的報紙抽走,哄她回床上睡覺。

“姐,等我考完試,咱們是不是能去五臺山玩了?”

“是,能去五臺山玩。”

“是咱們一家子都去嗎?”

“爸媽最近忙,恐怕去不了。姐帶你去玩,咱們去吃五臺山燒香,保佑爸媽順順利利,開開心心。”

“……爸媽去不了,是因為報紙上的那篇報道嗎?”

“對。”方鳴躺在自己床上,翻了個身在黑暗中看向方錚:“最近爸媽心情不好,你聽話點,別惹他們不高興。”

“哦。”方錚不再說話,閉上眼繼續睡覺。半夢半醒時,“本報實習記者於麗麗”幾個字越發深刻地印在她的腦海裡。

父母去世後,方鳴以一己之力將她的世界撐了起來,她代替父母為她遮風擋雨,十八歲的女孩子,用盡了全部的力氣讓自己的妹妹過得無憂無慮。所以方錚所受到的傷害早已在歲月之中被姐姐漸漸撫平,她對父母有懷念,有悲傷,但並不因此憤恨這個世界。

她有時候也在想,如果那個“實習記者於麗麗”沒有寫那個報道,那麼他爸爸也不會被取消優秀評選,他們一家子就能在那個夏天一起去五臺山玩,爸爸也不會心情不好半夜出去喝酒。

他如果不去喝酒,就不會遇到意外,如果爸爸沒有遇到意外,媽媽也不會因為承受不了打擊而選擇逃避,他們家不至於家破人亡,姐姐更不用為了妹妹拼命壓榨自己,恨不能一夜長大,瘋狂學習工作。姐姐如果不拼命工作賺錢,也不會在工作第五年攢夠一百萬,不會因為這件事選擇放鬆一下出門旅遊,更不會從此失蹤,五年後落得只剩一具骸骨。

方錚親人一個個離開她,而悲劇的多米諾骨牌連環傾倒,就是由於麗麗的那一篇報道開始。她恨於麗麗,恨她是造成雪崩最初的那片雪花,恨她罔顧事實刻意引導輿論的那篇報道,可她又清醒地知道,於麗麗不該為這件事負全部責任。這麼多年,她腦子裡就像繃了根弦,於麗麗這個名字,可以很輕易撥動這根弦,在她腦中發出巨大聲響。

所以,在接到於麗麗名片的那個瞬間,方錚立刻就認出了她。

***

兩人翻報紙翻到入夜,方錚精神不太好,情緒的巨大翻湧,表現在她的臉上就是木訥和冷漠。吳剛也有點兒累了,他看了眼手錶,站起身伸了個懶腰:“今天就到這兒吧,我看你也是累的夠嗆,一直沒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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