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踢出組合?
“所以說…我是一個rap?”
頂峰娛樂。
李拓身子陷在沙發裡,手指按摩著太陽穴。
“rap?你還好意思說自己是rap?”
不遠處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婦女彷彿到了更年期一樣吼道。
她身旁坐著一個貌美的年輕女子,其嘴角也是不經意漏出一絲譏笑。
rap?一個只會呦呦呦的rap嗎?
“李拓,你已經不是當初的江大才子了,如今的你只會成為我的拖油瓶!”
女子心裡暗暗想到。
李拓看向兩人,腦中記憶如潮水般湧來。
這個中年婦女是他經紀人,名叫陶琳,而那個有點姿色的年輕女子則是他的搭檔,名叫蘇雅。
二人從大學開始相識,成立組合已有五年。
從當初的默默無聞酒吧駐唱,到今天的小有成績。
其中,李拓功不可沒。
他們組合成立初期唱的歌曲都是李拓無數個日夜獨自創作而成。
甚至,為了能讓蘇雅有更多的表現機會。
他還刪減了自己的歌詞,甘願當綠葉。
這也導致瞭如今他們組合雖然家喻戶曉,可大多數人只認得蘇雅,李拓卻寂寂無聞的結果。
不過,從前的李拓也並不在意…
只要蘇雅紅就已經夠了,他甘願當蘇雅背後的男人…
可誰知…
躺平後的李拓似乎是已經江郎才盡…
一年了…
他再也沒能創作出一首有爆火潛質的歌曲…
於是,蘇雅變了。
雖然嘴上沒說,可心裡已經對李拓產生了看法。
組合能夠家喻戶曉都是因為她的唱功,憑什麼二人演出的工資是五五分?
一個只會呦呦呦的說唱歌手,隨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甚至,她都不需要搭檔!
哪怕身邊拴著一天狗,她都能把演唱會唱到高潮!
蘇雅心裡開始不平衡…
不久前的一件事更是下定了要把李拓踢出組合的決心。
一場活動,李拓居然睡過頭了,整整遲到了一個小時!
然而更加離譜的是,觀眾居然沒發現!!
蘇雅驚呆了,也就是這件事讓蘇雅知道李拓在他們組合粉絲心中的地位。
她也是下定了決心。
不能再讓李拓成為自己的拖油瓶了。
解約合同擺在李拓面前。
李拓掃了一眼,看向蘇雅,“這是你的意思?”
“不不不…”
蘇雅趕緊擺手,她怎麼會承認,她還要維持自己白蓮花的形象。
“這是公司高層一致商量過後的結果,蘇雅並不知道。”
陶琳接過話茬,“李拓,你就發發善心,簽了吧。”
“看在你和蘇雅這麼多年的情分上…”
“你別再吸她的血了,沒有你,蘇雅會發展的更好,如今的你已經配不上蘇雅了!”
陶琳嘴裡絲毫不留情面,把李拓說的一無是處。
見李拓聽完自己的話還在冷笑,陶琳臉色一沉,又威脅道,
“李拓,今天你無論如何也要把這合同簽了,大家好聚好散,要不然你就會被整個娛樂圈封殺!”
“到時候一分錢也得不到!”
“陶琳姐,不至於,我想李拓哥會籤的。”
蘇雅這個時候趕緊補了一句。
李拓看著一唱一和的兩人心裡冷笑。
還他媽在老子面前裝!
真是讓人覺得噁心啊…
“我籤!”
李拓不想再看二人一眼了,拿起筆簽了字。
“也算是和曾經的李拓做個告別,另外,希望你們別後悔!”
李拓臉上帶著笑容。
如今他身後站著整個地球的璀璨文明!
站在這個世界文娛圈的最高處只是時間問題。
只要他願意,五分鐘就能給蘇雅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歌…
但很可惜…
面前的白蓮花根本不配!
蘇雅嘴角的笑容都快壓不住了,把簽了字的合同如視珍寶的抱在懷裡。
“李拓哥,我不後悔,我是真心希望你離開我之後能越來越好。”
“呵…”
李拓冷笑一聲,轉身要走。
剛到門口,蘇雅的聲音再次傳來,“李拓哥,從今天開始,我們之前唱的那些歌,你不能唱了…哪怕是在酒吧都不行…”
“另外…之前你創作的歌曲,版權在公司手裡,從今天開始署我的名字,作為補償,公司會陪你一百萬…你不會介意吧…”
李拓回頭,眼中的鄙夷與譏諷毫不掩飾。
“你是怕我在網上戳穿你吧…”
蘇雅臉上笑容淡去,“李拓哥你怎麼能這麼想我,這是公司的意思…”
“我承認,我提了一嘴,可我是為了你啊,一百萬,對於以後沒工作的你來說,太重要了…”
“你不進演藝圈真是屈才了!”
李拓諷刺了一句,頭也不回的走出了辦公室…
蘇雅剛要追出去要李拓給自己一個答覆,走廊裡卻是傳來了李拓的聲音…
“放心好了,那些歌我還真看不上,我李拓會創作出更好的歌!”
蘇雅腳步一頓,笑容滿面。
“做夢去吧,你要是還能創作出好歌,我還能把你0踢出去?”
陶琳也是高興,一把拉住蘇雅,開心道,“終於把這個拖油瓶弄走了…”
“小雅,你的好日子在後頭呢…”
“我和你說,姐姐剛給你接了一個頂級綜藝…”
……
李拓蘇雅二人組合解散的訊息衝上了今天的娛樂頭條。
全網網友普天同慶!
“我說是誰呢,原來那個只會呦呦呦的男人叫李拓!”
“他終於離開我們家蘇雅了,這麼多年以來,他就像是一隻螞蟥,瘋狂吸我們偶像的血!”
“他耽誤了偶像五年的美好時光,這可是一個女歌手最美好的五年,都被這個李拓耽誤了,呸,真讓人作嘔!”
李拓拿著手機看著這些噴子惡毒的評論毫不在意…
“總有一天,你們會像罵我這樣,把這些話送給蘇雅!”
也別覺得李拓小心眼。
他這一路走來,勢必嫉惡如仇!
剛要放下手機,卻突然來了電話。
李拓看了眼備註,“洪導?他找我幹什麼?”
李拓接聽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