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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把自己砸死的河狸

周景明尋思了一會兒,記起一物,笑了起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是隻河狸!”

“河狸?”

武陽搖搖頭:“沒聽說過,什麼樣的?”

“這……外形就像一個超大號的老鼠,尾巴也挺長,是扁平的,待會看到了你就知道了。

這玩意兒喜歡啃樹,碗口大的樺樹,它能在兩小時之內啃斷,然後啃斷,拖到水裡邊,擋成壩子。

白天大多數時候,它們住在水裡邊的窩裡,晚上才出來找東西吃,就是吃樹皮枝葉的,也需要像松鼠那樣不斷磨牙,在北疆,烏倫古河、布林根河那邊會比較多一些,別的地方有是有,比較少見。

這樣,你帶著槍,繞往河邊靠過去,防止它鑽水裡跑掉,等你到位置,我從這邊過去追攆。

放心,河狸在坡地上的速度不快,警惕性也沒那麼高,抓捕起來很容易。

別看著個頭不小,能有一米多長,三四十斤重,手裡拿根棒子,追上去就是兩棒的事兒。”

周景明簡單介紹了下情況,想了想,又叮囑:“你先多看看,說不定是一窩,可能在周圍看到幾隻,這要是多一點,全打下來,可是不少的肉。

還有,皮子是好皮子,打的時候,儘量朝著腦袋招呼,別打身上。”

“行!”

武陽點點頭,見周景明沒什麼交代的了,提著獵槍,快步朝著下方的河岸邊走去。

周景明也沒有傻傻地等著,他自己也提了斧頭,隨著金旺,小心地朝著那幾棵樺樹靠過去。

距離那幾棵樺樹三十來米的時候,他看到了樺樹間那隻灰色皮毛的野物,正是自己猜想的河狸。

此時,那隻河狸正用一雙前掌搭在一棵碗口粗細的樺樹上,偏著腦袋,咔哧咔哧地啃著樹幹。

被它啃的位置,一圈都已經被啃進去很深,樹幹連著的位置,已經很細,像是兩個尖尖相對的陀螺。

,給周景明的感覺,但凡風稍微大點,那棵樺樹會立馬轟然傾倒。

武陽已經到了那幾棵樺樹下邊的河岸,他悄摸著朝還在忘情地啃著樺樹樹幹的河狸打量了一會兒,然後退回河岸開始在河灘邊四下觀望,想看看還有沒有別的河狸。

就在這時候,忽然傳來一聲刺耳的嘎吱聲,引得周景明立馬收回朝武陽觀望的目光,轉而看向那隻河狸。

那棵被河狸啃的樺樹,沒等來山風的搖曳,而是樹根腳粘連處已經細得扛不住樺樹本身的份量,突然崩斷,朝著下坡方向的河岸邊傾倒。

聽到樺樹倒下的嘩啦聲,武陽也驚得回頭看來。

那隻悶頭啃木頭的河狸,這時候也意識到了不對頭,弓著腰,邁著小碎步,往一旁跑開。

接下來的一幕,讓周景明都覺得挺意外。

那棵樺樹呼嘯著砸下來,旁邊另外兩棵樺樹的枝條被打斷不少,樺樹砸到地上,根部的樹幹又猛地高高彈起,再次落下的時候,位置發生偏移,不偏不倚地砸在往一跑開的河狸身上。

被自己啃倒的樹木給砸到,這樣巧合的事情,周景明上輩子只是聽人說過,沒想到,這輩子居然機會親眼見到。

眼看著河狸被砸落的樹幹壓著,動彈不了,周景明欣喜地朝著它跑了過去。

金旺更是立刻朝著發出吱吱吱叫聲的河狸衝了過去。

畢竟只是半大的狗崽,雖然已經能看家護院,但屬實沒有什麼狩獵經驗。

所以,衝到河狸旁邊,它只是轉著方位地壓著一雙前腿,衝著河狸吠叫,沒敢立馬下口去咬。

周景明到了近前,看到河狸嘴巴邊冒出不少血,四隻小短腿踢蹬著,但掙扎了沒幾下,就漸漸沒了動靜。

看樣子,它應該是腰腹的位置被樹幹砸到,傷了內腑而斃命。

周景明用斧頭把子戳了戳河狸的腦袋,看看是否還活著,避免伸手去拿的時候被反咬。

別看著這玩意兒看上去肉乎乎,給人一種蠢蠢的感覺,但嘴巴里那對森黃的牙齒可厲害,連啃樹木都跟玩一樣,要是被反咬一口,骨頭都得碎。

見周景明用斧把去戳,金旺也立馬湊了上去,朝著河狸嗅嗅,張口就朝著河狸的腦袋咬了下去,弓著腰賣力地往後拉拽,只是被樺樹樹幹壓著,拖拽不出去。

被金旺咬著拖拽都沒動靜,完全能確定河狸已經死透。

為避免河狸的皮毛被金旺給撕壞,周景明趕忙伸手將金旺往一旁推:“金旺,鬆口……鬆口……”

他連著吼了幾句,聲音大了,往金旺身上推的力道也大,金旺卻不肯鬆口。

直到周景明揚手做出要打的樣子,它才將嘴巴鬆開,被推到一旁,偏著腦袋看著河狸,伸出舌頭舔著嘴邊沾染的血跡。

似是被這血腥味刺激,它還想上前去咬,又被周景明給推開,急得嗚嗚哼叫起來。

武陽也在這時候從河灘邊趕上來,一看現場那情況,也立刻明白是怎麼回事兒了:“就這麼死了?”

周景明笑了起來:“這是老天知道咱們這幾天辛苦,專門送點肉給咱們補補。

這隻河狸不小,去了皮毛腸肚,剩下的肉,夠咱們好好地吃上兩頓了。”

武陽打量著河狸,尤其是對它扁平的尾巴充滿興趣,拉著看了又看,還把有著肉蹼的後腳也拉出來,撐開看看:“這東西長得還真奇葩,尾巴跟船槳似的,腳掌像大鵝,游泳肯定很厲害……周哥,你吃過河狸沒有,肉好不好吃?”

周景明點點頭:“吃過一次,還不錯!”

他上輩子在青格里一家豫州人開的館子裡吃過一次,記憶中,當時是跟著金老闆出去探礦,經過青格里的時候吃的。

吃的時候不知道是什麼,等吃完了才聽金老闆說是阿勒泰極其少見的河狸,有專門的保護區,一般人吃不到,也不敢吃。

但現在是什麼年代,誰有閒心管那些有的沒的,何況是不禁槍不禁獵的年頭,能把自己活好就不錯了。

至於河狸具體是什麼味道,周景明已經記不清了,印象比較深的是,那金老闆說過,河狸那扁平的覆蓋著角質鱗片的尾巴,是難得的珍饈。

也聽館子老闆跟金老闆兜售河狸的皮毛,說是好東西,一張河狸皮在阿勒泰就能換到一匹駿馬,要是做成一件完整的皮大衣,更是價值不菲。

這隻河狸,除了吃肉,皮毛也應該能值一些錢,但周景明看著河狸溼漉漉的皮毛,覺得自己留下來,做個帽子應該會很不錯,恰巧他自己也會做。

他奮力將樺樹樹幹抬起來一些,武陽趁機將河狸拖了出來,單手提著掂量掂量:“嗬,份量不輕,怕是得有五六十斤,這回可有得吃了。”

此時此刻,恐怕沒有人比周景明和武陽更期盼吃到肉。

重體力的活計,加上格鬥技巧的訓練,比其他人更消耗體能,這種情況下,肉自然成了極其苛求的東西。

周景明四下看看,又朝著河岸邊下去,在爛泥灘上,能看到河狸留下的腳印,順著往下又走了一段,看到一條隱藏在枯草間的小水溝,是河狸扒拉出來的。

小溝連通到河水裡,在一大蓬柳條下,堆著一堆樹木枝條,知道那就是河狸的窩。

這玩意兒,最喜歡乾的事兒,就是用樹枝、石頭之類的東西,攔河修壩,要是數量多點,甚至能修出幾百米那麼長的水壩。

看現在樹枝堆子,還很新鮮,也沒多大,這隻河狸應該到這裡的時間不長。

周景明找了根木棒,挑了挑樹枝堆子,也不見有其餘的河狸出現,估計這裡就只有這一隻河狸。

他當即轉身折返:“走吧,抓緊時間回去,這個時候,他們應該都起來了,飯也差不多該做熟了,別耽擱了正事兒!”

武陽將河狸甩肩膀上扛著,跟著周景明往回走,剛走了沒幾步,跑在前面的金旺忽然駐足,衝著斜上方的林子狂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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