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裡的鐵刀
(一)
在這兒有間小店,賣小吃的店。門前幾乎沒有人蹤,冷風在吹,落葉飄飄。
這裡快要沒有一絲人氣,簡直陰森得可怕。
一個白衣人站在那裡,覺得很奇怪——這家小吃店的生意,為什麼火暴不起來?
(二)
悶,悶的天氣。
天氣令人感覺悶,是因為太空閒,已閒得足夠使人想起那把舊鐵刀的好處來。
——舊鐵刀!
“只要看見過或者使用過舊鐵刀的人,都一定會說它好!”小吃店的店主人遊紅衣,坐在一把躺椅上,獨自悄聲說話。
這附近不論什麼人都知道,遊紅衣這個人一向很好說話,平時也沉默寡言。
斑斑,一隻兔子名叫“斑斑”!
斑斑現在還在廚房裡面待著,因為它的主人遊紅衣就呆在廚房這兒,他正嘻嘻笑著玩弄它的左右兩隻長耳朵,並找出一截紅蘿蔔餵了幾口。
他自己也吃了兩三口。
接著,遊紅衣好象唱兒歌一樣說話:“小兔子叫斑斑,斑斑天天都呆在廚房裡。”
遊紅衣又問:“斑斑你說,我的刀子放在什麼地方?”
兔子斑斑只有一歲多一點大,聽到了聲音也聽不懂話,更不會開了口像人一般問答!
遊紅衣二十一歲,二十一歲的人想起了往事……
沒有錯,往事帶有血腥,殺人者遊紅衣沒有償命,現在還很得意——
遊紅衣當時少年,年方十七,身材高大。其高大的程度,足可匹敵於宅院內一株三年的桂花樹!
其人的其他特徵:下巴很大,有些許尖;鬍子很長,又黑又濃絲毫沒有一點雜色;頭髮枯黃也留得老長,似乎比誰都要長。
長髮披肩的男生,放眼天下皆是。
但總不知道為什麼,某些人乍一眼望去——遊紅衣真的很嫵媚,像煞了風嬌娘,就好象他是女扮男裝。
很多時候,很多人都分不清遊紅衣到底是女扮男、還是男扮女。這遊紅衣嘴部上的鬍鬚,好象姑娘花木蘭為了代父從軍才特意戴上去的,用來唱戲的假鬍子。
嫵媚能殺人於無形,遊紅衣殺人!他用“嫵媚”這種武器殺人時,樣子果然就顯得極其誘惑他人。
如果你是小小的蜜蜂,那麼眼前就是一朵悄然開放在正午的大紅花;如果你是黑熊,那麼面前擺放的正是一窩極其芬芳可口的蜂蜜。
風嬌娘沒有拋媚眼,卻故意閃了一下腰肢。這時誰見了,誰便急忙想問“她”要一口無味無色的毒藥吞上,“謝謝娘娘恩賜!”
被“毒倒”之人的胯間那話兒又麻又癢,可一時間是無論如何也找不著療傷之地的。
現在被殺者原青牙,女,留著一頭烏黑髮亮的細發,髮質挺好。
原青牙是方狼唯一的一個女人,這天,原青牙的長髮正垂在腰際……
遊紅衣喜歡上這個長頭髮的女人,他想入非非,但長髮女人卻似乎想做一個立身於貞節牌坊的女英雄——
一下咬舌自盡!
遊紅衣,便已千真萬確是方狼的仇人。
原青牙的男人——
方狼不是和遊紅衣一樣的陰陽人,是個男人,又是一條惡棍。
惡棍還是一個十足的光頭仔,從來是,也將永遠都是。
方狼寧可做一個白痴,一個腦袋不長毛的白痴!因為原青牙生時曾如此對他笑罵:“光頭小白痴!我愛你。”
原青牙又問他:“知道我為什麼要愛上你麼?”
方狼,的確不知。
“因為,你是江湖上有名的大英雄大豪傑,只有英雄豪傑才能算男人!”
英雄?男人?男人,有好幾個種類:1.普通的男人2.半男人(即油頭粉面者)3.……第三類就是方狼此類。
“呵呵!我是宇宙中強人?”方狼被捧上天,做了一個人猿姿勢,大笑起來感覺心窩裡美美的。
他對原青牙付出所有的真愛,在他與她的二人世界中,已根本不存在“光頭”這樣一種形象。相反他還認為只要長頭髮的,便是一個缺少愛的殘廢生物。
現在——
相當可憐的遊紅衣,已是虎口下的嫩肉羔羊。他間接殺害原青牙,得罪了方狼,方狼與他不共戴天。
方狼戴上鋼殼制的手套,猛地扼住仇人。仇人遊紅衣的脖子還真細,肉也嫩,幾乎懷疑是一個女流。
方狼生滿繭子的大手放上去,就象是一把笨重的鐵製鉗子……
他把一雙手放好了抓穩,於是遊紅衣長在頭上、象狐狸尾巴那樣的頭髮,馬上顫抖起來。
鐵鉗子,繼續舉得更高了——那“狐狸尾巴”,馬上筆直翹在半空。
“喂!放手——”被扼的人遊紅衣叫!臉色卻似乎好轉,他的臉盤本來就蒼白,現在是“亞蒼白”,就是亞健康的那一種類。
“狐狸”想在空中大口喘氣,“它”需要氧氣。於是,由青轉白的麵皮又在脹紅,通紅得象一隻本色的狐狸。
“喂喂,我可就快死了。”遊紅衣呻吟!
方狼笑,帶著鄙夷的笑,此時他的手已微松。遊紅衣帶著淚花,心裡絕不想被活生生扼死在別人手上。
現場的上空是半圓的月,遠山有豺狗——
“嗚嗚!”
遊紅衣的兩眼放光,狡猾無匹,臉色死灰,眼看垂死。他的手摸向懷中,懷中有金屬的光芒閃現!
是一把匕首,鋒利的匕首刺向方狼,方狼心臟中了目標,鬆開大手一下倒在地上……
——遊紅衣殺了一對夫妻,卻沒有償命。
得意洋洋的殺人者沒有償命,回憶完光彩往事。
先前那個白衣人,在這家小吃店外面看了一會,這時候已走進店門,筆直站在遊紅衣的面前。
(三)
“客官,您要吃點什麼?”店主遊紅衣的態度隨著說話的語氣,變得令人瞧著舒服。
白衣人道:“我不想吃什麼,只喝酒!”
“什……麼、酒?”
“女兒紅吧!”
“好、好的。”
遊紅衣看著客人,越瞧越覺得他一身富貴,話說得不大流利了。
因為他很興奮,覺著有一樁好買賣已到來。
他很興奮,興奮中有一股犯罪的意味。
他看白衣人不像武林中人,倒像是一位富有的世家子弟,眉頭一皺——“酒來了。”
“好酒。”白衣人聞到濃烈的酒香,往嘴裡灌了兩口。
“酒裡有毒……”他突然從椅子上跳起。
“哈哈,哈!”店主人笑得像姑娘般可愛動人。
白衣人頭暈目眩,店主遊紅衣一等他倒在桌上就走了過來,伸出手徑直掏他的懷。
一隻手,被另一隻手一下子拿住!
很有力的……
“囈?你——”遊紅衣比見到死人復活還來得吃驚,忙不迭從褲管裡面抄傢伙——那把舊鐵刀。
白衣人防衛,一揚手用袖子捲住遊紅衣那隻拿刀的手。
他的頭還是昏沉沉,知道自己已上了當。因為遊紅衣比什麼人都像一個普通人,只不過衣著鮮豔,猶如少婦著裝。
“其實我早就該看出來了,這樣的人衣架飯囊一般,和正常的人不一致,人格就肯定有缺陷的。”白衣人昏昏沉沉下,把舊鐵刀卷向了“少婦”遊紅衣的胸部。
卻聽“呀”的一聲,“少婦”死了!
喝醉酒是什麼滋味?白衣人當然知道答案。
——迷糊的境界,騰雲駕霧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一醒來,腦袋卻疼得要人的性命。
白衣人醉酒,醉的是藥酒,被遊紅衣下了藥的酒。
正是蒙汗藥!被下過藥的酒,是否越容易使一個酒徒喝醉呢?答案——是。
白衣人“醉”了,在醉之前,他還趕緊用內功逼出一部分的酒液於身體外……
酒,正從他著名的拿刀之手流了出來。他是刀中之神,風漫煙!
風漫煙刀出殺人時,刀都會在明處,不會出現在對手的背後。
——他光明正大,也高傲!
一種近乎單純幼稚的高傲,高傲到令風漫煙猜不透某些江湖人猥瑣陰暗的醜惡心理。所以他在這個小吃店才會上當,喝下了蒙汗藥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