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玩玩嘛
大冬天的,雪蓋了三尺厚,生產隊沒活,基本上都是在家裡貓冬。
陳可秀也是這樣,有吃有喝的,雖然沒有蔬菜,她也就這麼湊合著,只想努力寫作,賺錢。
早上教王大花認字,檢查她的學習成果,吃了午飯就工作。
就是幾天沒吃菜,她上個廁所,能在茅坑蹲得快成了冰雕,腰痠腿麻的。
還有嘴唇也乾燥得起皮。
如此憋了七八天,她實在是受不了了,哪怕知道大娘家有點白菜,她也不敢吱聲,生怕要用其他不知名的東西來換。
去供銷社溜達了一圈,別說綠菜葉子,就是白菜蘿蔔都沒看著,能當菜的,除了土豆就是土豆。
想吃個水果,都成了奢望。
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林少同,他脖子上加了一條黑色的格子圍巾,看起來更加斯文了,一眼就能看出是大城市來的。
陳可秀本來想假裝沒看到,奈何他打了招呼,“這幾天還好嗎?”
“挺好的。”陳可秀點點頭,順嘴寒暄,“你也好吧?”
“嗯,挺好的。也穩定了,就是住在老鄉家裡頭,單位還沒給個窩,有點鬧人。”
陳可秀見他健談,猶豫了下打聽道,“你說…冬天的白菜和蘿蔔都上哪去了?”
冬天不應該是有白菜蘿蔔的嗎?
她記得,去年在軍區,除了土豆,偶爾也能吃口菜葉子的。
林少同被她逗得直樂,“這也沒辦法,蔬菜這方面,供銷社管不著。這邊也沒蔬菜公司,蘿蔔白菜各大隊的公社該分的都分了,就是剩一點,也埋起來了。你要是想要,我幫你問問,找老鄉們換點。”
說是換,其實就是買的另一種形式。
不過,正常人也不會拿好東西去換蘿蔔白菜就是了,又不管飽。
陳可秀遲疑了下,搖搖頭,“不用了,我就是問問。這會兒還是上班時間,你去忙吧,回頭聊。”
既然這東西不好弄,她也不想欠那份人情,不吃就不吃吧。
她回到家,繼續工作。
傍晚還沒開始做飯,林少同就來了,手裡拿了棵白菜,以及一個皮都抽巴了的白蘿蔔。
陳可秀哪裡敢要,連忙推辭,“心意我領了,快拿回去吧。你自己也要生活。”
林少同強硬地放在她屋裡的地上,笑著搖頭,“不算什麼,找人換的。這就是這幾天,大家還剩點,外晚些日子,我就是再有本事,也換不來了。”
他說著還嘆氣,“這兒離我們老家不算遠,不過這天氣啊,冬天什麼都沒有。你一個人出來生活,受委屈了,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別不好意思,張嘴就行。”
陳可秀覺得他有些熱情得過頭,還有點不適應,難道這是這年代的特色嗎?
她還是不喜歡林少同,礙於禮貌,還是請人在炕的另一邊坐下,“天冷,我給你倒碗熱水吧。”
雖然另外那頭沒鋪被子,她也掃得乾乾淨淨的,也有熱乎氣,肯定是不冷的。
讓個成年的男人坐她要睡的床,她是不樂意的。
林少同也沒講究,在炕沿上坐下,目光看向她的小炕桌,看著密密麻麻的文字。
拿過來看了一眼,字型娟秀,每一行的距離都很整齊,排版看起來乾乾淨淨。
不說內容是什麼,就這字和一板一眼的間隔距離,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沒想到,陳可秀現在不只是長得漂亮,進退有度,連文化程度都提升得不錯。
陳可秀去門口的灶臺上的鍋裡外面舀了碗溫水回來,見他手裡拿著稿子,看她的眼裡都是驚喜和欣賞。
心裡雖然不喜,到底也沒說什麼。
“喝點水,我還沒暖壺,大娘家也沒有,基本上就是靠灶臺的餘溫溫點水喝,你別介意。”
“不會不會。”
林少同接過碗,並沒有喝水,而是拿著稿子問她,“可秀,你想當作家啊?”
現在的作家,是很高大上的職業,陳可秀覺得自個兒配不上這個名頭,含糊其辭道,“也不是,混口飯吃吧。”
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點,眼睛一亮,這意思,就是已經可以有稿費了?
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嗎?
他忙放下稿子,語氣殷勤得不像話,“真是大作家啊,回頭一定要告訴我在哪裡發表了,我拜讀拜讀。”
陳可秀扯扯嘴角,“沒有的事。林同志,晚上一起吃飯嗎?我一會兒做。”
她在明晃晃的趕人!
林少同裝作沒懂,“嗯,那就麻煩你了,跑了一天,午飯都沒吃呢。我也嚐嚐你的廚藝。”
陳可秀微微一笑,“好的。”
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麵糊糊,連疙瘩湯都不是。
林少同看到這稀巴爛的東西,熱情削減了許多,“陳同志,你這飯做得……”
“嗯呢。”陳可秀可秀笑眯眯的,“以前都是別人做的,剛學,林同志別笑話我。”
咋不叫可秀了?使勁叫啊。
當稱呼變化了,她就知道,這個男人怕是不怎麼安好心的。
雖然她還有男人,畢竟分開住,也有幾分姿色,就怕林少同想找點刺激。
這個年代可沒那麼淳樸,就她在姥姥嘴裡,可沒少聽到過滾苞米地的事兒。
她可不想被人當做目標。
現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只要不會做飯,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沒吃,並且調侃道,“你這做飯的手藝還是要練練,你都要離婚了,要是做飯還是這樣,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陳可秀哼了一聲,挑眉道,“就我這樣的,軍官都得給我做飯,二婚也得找個會做飯的男人。倒是你,林同志,幫人也得有個度,這麼難找的蘿蔔白菜你就送老鄉,真是不太顧家。”
她說著,把蘿蔔和白菜都拿起來,一股腦地塞給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別人說我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
原本就沒打算要,是見他挺熱情的,才請他喝個水。
連人話都聽不懂,這老鄉不處也罷。
林少同沒生氣,反而笑道,“你說的有道理,不過我現在不是沒媳婦嗎?天黑了,我走了。”
他覺得陳可秀剛剛的樣子挺吸引人的,像只天鵝,就是做飯差點,要是成了,再慢慢調教就是了。
越是這樣的女人,他就越有興趣。
再說,又不是非要結婚的,玩玩也沒關係。
陳可秀聽著他似撩非撩的話,眉毛都快擰成了毛毛蟲,不至於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歲,家裡條件那麼好,犯得上覬覦她這個還沒離完婚的軍嫂麼。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雖然東西沒要,麵糊糊她也不浪費,喝了一碗,雖然有點糊嘴,還是挺清口的。
苦日子過多了,只要是不苦的東西,她都覺得是香的。
接下來的日子,令陳可秀覺得,她並非自作多情,林少同當真三天兩頭過來。
有時候早上給帶個包子饅頭,偶爾帶棵白菜。
雖然陳可秀統統不要,他還是拿來了,被搞得煩不勝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