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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不賣,只租

在這裡遇到蘇念汐,路途很是意外。

按照正常情況,她此時應該在南湘衛視,準備下一輪《誰是歌者》的守擂賽吧?

蘇念汐美目圓睜:“你是說除了《中學時代》和《紅薔薇》,還有其他歌?”

路途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不再沉悶了:“嗯,要多少有多少,要什麼風格有什麼風格,英語和炎夏語歌曲都行……諸如日櫻語、棒卦語等其他語言,這個要等等,我得現學……”

“噗~~”顧橋楠差點沒忍住笑出口水。

這尼瑪,敢情你剛剛的“沉悶”是在為吹牛逼打腹稿?

對於路途的“坦白”,蘇念汐也並不怎麼當回事。

出道六年了,有才華的人何其多?

但更多的是盲目自信的人。

不過鑑於對剛剛兩首歌的喜愛,她還是嘗試著開了口:“《中學時代》不太適合我,但《紅薔薇》你能賣給我麼?我想當新專輯的主打歌。”

“不賣!”

路途的回答,斬釘截鐵。

“啊?”蘇念汐滿心失望。

“嗯?”顧橋楠不明所以。

路途眨眨眼:“我只會租。”

蘇念汐不解,但總算又有了一絲希望,趕緊道:“租?什麼意思?”

路途瞭解過炎夏音樂圈關於作品及對應版權的某些潛規則。

他要突破“傳統”,打破“桎梏”。

資本那一套,在我這裡——不好使!

我,路~~外星人~~專業抄手~~外掛持有者~~途說的!

“只要沒什麼問題的歌手,我會將歌曲的完整版權租給他/她/們!”

“其一,合同具體年限、是否續約視情況而定!合約生效期間,作品版權產生的全部附加收益均歸歌手本人,除租金外,我不增收任何費用!”

分個屁成,全尼瑪陰陽合同、作假資料、謊報瞞報錯報……我才懶得跟你們扯筋過孽呢。

“其二,承租方千萬別‘亂來’,尤其是觸及法律底線、造成公共道德危機等原則性問題。否則我哪怕賠錢,也會強制解除租賃合約。”

我拿出來的作品,首首抗打!本來就是抄的,就算偶爾會改編,但拿給“壞人”掙錢~~你不如殺了我!

“其三,承租方自行負責與自家簽約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我不想被牽扯其中,呵呵……因為,我一旦發瘋,桀桀桀桀桀……”

說到這裡,路途看著一大一小兩個美女臉上的驚恐表情,趕緊粲然一笑。

“放心,我一般不會發瘋。”

也是,都尼瑪被現場擊斃了,還有啥看不透的?

顧橋楠顯然很懂行,問題直指核心:“平臺公司,恐怕不會允許自己的藝人把持版權吧?作品不火還無所謂,一旦爆火,情況恐怕會失控!”

蘇念汐倒是眸子一亮:“楠姐,如果是我這種級別的藝人呢?”

顧橋楠聞言,驕傲地揉了揉蘇念汐的小腦瓜子:“別說級別了……哎哎哎哎哎,這麼一說倒還挺巧嘿!小汐,你不也是麼?一旦發起瘋,那是地裂天也崩!”

路途聳聳肩,沒看出啊,柔柔軟軟、纖纖俏俏的蘇念汐還挺剛?

蘇念汐此刻全然沒有天后的風範,跟個小女潑皮似的搖頭晃腦。

哎呀呀,天后稱號,代表的東西太多了——最明顯的就是“逼格”與“風範”。

她身體不累,心累。

也唯有兩處場合,她才會展露這種小女子模樣。

自己家,以及顧橋楠這裡。

……

“路途,那我暫且相信你說的吧,嘻嘻。”

蘇念汐又開始蒼蠅搓手了:“快說說吧,《紅薔薇》賣~~租多少錢?”

她倒是沒想太多,路途一個新人創作者,再貴還能超過炎夏那幾位大神?

誒誒誒,不對,不對,不對不對不對!

版權!

版權!

最重要的版權!

租賃合約期間,完整版權歸承租方!

這就值錢了。

按照常規,公司持有版權的情況下,歌手去哪裡唱、唱什麼、唱多久都是由公司說了算。

最終依照通告次數、通告金額按固定比例拿提成。

至於額外獎勵,呵呵。

但歌手如果持有不止一首經典歌曲的版權呢?

比如,一張經典的專輯,或者十首抗打單曲……

嘿嘿,這些歌~~唱不唱,怎麼唱,在哪裡唱,唱給誰聽,都由本人說了算!

這就嚇人了。

自由度,大大提升!

話語權,大大提升!

提成比例,大大提升!

蘇念汐腦瓜子聰明慘了,瞬間想透徹了一切。

路途這一招,是給足夠優秀的藝人“減負”!藝人將作品唱火之後,自然會掙越來越多的錢。雖然公司的提成比例降低了些,但總金額反而可能大大增加。

這是皆大歡喜、普天同慶的操作!

當然,有一個最重要也最致命的前提,那就是作品的質量,只能崗崗的!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但是~~這種破壞規則的行為,他不怕成為公敵?

————

路途怕麼?

怕個錘子。

這才是真正的版權在手,天下我有!

不給無良資本家留下任何一部優秀作品的版權,就是對抗他們的絕佳方式!

你打我撒,你打我撒!

除非你找人刺殺我,勾結“相關部門”強行封殺我,呵呵。

我死了,當然就無所謂了。

但封殺?

我一個自由的外星人,怎麼封殺?

我那麼多作品,找個信得過的人幫忙代租就是了。

而且~~資本,呵呵。

五年後我沒死的話,你們會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資本!

……

蘇念汐擺事實講道理、談資格拿咖位,不管怎樣終究是和公司協商完畢。

對方公司沒問題,那路途就沒問題。

價格確實貴,與炎夏最頂尖幾位大神的價格不相上下。

不不不,總體算下來,比他們更貴!

但是,千值萬值!

就算一年“只”登臺24次,就光憑這一首歌掙個幾千萬不過分吧?再根據自己天后級別高達50%的提成比例,幾十倍利潤輕輕鬆鬆!

還有對外使用授權、翻唱權、改編權、二次租借權……一次就只收三五萬,不過分吧~~光是想想都美翻咯。

路途這種合作模式,雖然有點莫名其妙的邪門,但他真是大好人吶。

《紅薔薇》,專輯主打歌(同時重新確定為專輯名稱);首次租期十年,“租金”1000萬;分兩次支付。

關於“原則”及違約金,兩人也完成了協商,將一併寫入租賃協議。

對於新專輯還缺的幾首歌,蘇念汐也不會得寸進尺,總得給公司面子吧?

天后的新專輯,方方面面的牽扯太多了。

顧橋楠也替小丫頭開心了一會兒,但很快皺起了眉頭:“念汐,你是不是忘了?《誰是歌者》下一期過後……”

蘇念汐只是好看地笑了笑,卻貌似不怎麼在乎。

路途微微挑眉。

第一期排名第二,第二期和第三期都是第一的擂主——天后蘇念汐……

也會被淘汰?

資本和資本打架,蘇念汐所在的公司輸了?

那~~這是要強行捧誰?

到底是什麼樣的利益,能讓最炙手可熱的天后都‘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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