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搬家!三哥全家搬進地下室
3月11日,週六,早上八點,林頓,林曼來到了約定的看房地點!
“房子在三樓,南向的,還有有兩個窗戶!”金永福的語氣很隨意,宛如在介紹自己家裡一件不起眼的傢俱一樣。
林曼跟林頓都跟在金永福身後,觀察著,沒發現什麼異常。
接著到了三樓,金永福的鑰匙捅進鎖孔,咔嗒一聲,推開門的一剎那,陽光從對面兩個窗戶直灌進來,滿屋子都是亮的,林頓跟林曼都挺滿意這個光線的。
裡面的木地板能看出一些年頭,好像剛剛擦過一遍沒多久,其中有幾塊木板踩上去有細微的咯吱聲,客廳面積比之前看的兩處都大半圈,牆角也看不到任何黴斑,天花板也是乾乾淨淨。
廚房檯面上有一道很淺的裂紋,不過擦得挺反光的~~臥室朝南,窗戶正對著一棵銀杏的枝杈,它剛冒芽。
林曼站在窗前站了好一會兒,陽光照在她臉上,接著她把手搭在窗臺上,指節輕輕叩了兩下,像是在確認這東西是不是實的。
林頓則是穿過客廳,走到另一扇窗戶邊,窗外是樓後的巷子,能看見隔壁樓的消防梯。
這次沒有看到蹲在門口的流浪漢了,衛生不錯,也沒有亂丟的酒瓶。
接著林頓在心裡列了張清單。
位置、光線、面積、通風....牆面乾燥程度,每一項他都了打勾。
林頓想了想問:“鄰居怎麼樣?”
金永福:“老樓,隔音還行,樓上樓下都是正經人家。”
他想了想說道:“這棟樓裡住的全是有工作的,沒閒雜人,放心吧。”
林頓:“嗯”
林曼:“怎麼付?”
“押一付一,現金!”金永福從夾克內袋裡拿出兩份合同遞過來,說:“這是標準格式的,你們先看看。”
合同是列印好的,用的是英文,條款很簡短。
林頓把整個合同都看了一遍,發現上面有“提前退租,押金不退”的字樣。
“標準條款,基本上所有的房東都會這樣寫,你可以放心!”金永福把合同給林曼看。
林曼簽字。
之後她又從信封裡拿出了兩千,都是二十元一張的。
一疊厚厚的,遞了過去。
金永福接過之後,又蘸了點口水,一張張地點著,點完後揣進口袋裡,臉上一直掛著笑容。
“住得滿意的話,明年就繼續簽約,不滿意的話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了,但是合同上寫得很清楚,提前退租的話是不退押金的!”於是他把鑰匙交給了林曼,並說:“鑰匙收好。”
林頓問:“網線呢?”
“有網線!”金永福指了指牆角一個介面,說道:“線路通的,每個月六十美元,你們要用就交錢給我,不用的話,我就讓運營商取消了。”
林頓說道:“用,先交一個月!”
“三個月起交。”金永福的語氣不留餘地:“運營商那邊一次籤三個月,我也沒辦法。”
於是林曼又數了一百八十美元遞過去。
金永福收好,說道:“行了,有什麼問題打我電話,你們忙,我先走了。”
...
上午十點,林頓返回地下室,很快就把摺疊床拆了。
床板卸下來,螺絲擰開,鐵架子折成三截......他蹲在地下室住了六年的牆角,用手裡扳手擰完最後一顆螺母。
牆角那片蘑菇雲黴斑已經蔓延到半面牆,黑黑的像潑上去的墨,邊緣長了一圈白毛....
頂燈還是那盞暗黃的燈泡,積了厚厚一層灰。
天花板低得他站起來伸手就夠到....
他把最後一件東西拎起來,是一個電飯煲。
隨後他推門出去,林頓走到樓梯口的時候,丹尼斯的小卡車剛好停在樓門口,因為昨天丹尼斯說有事可以找他,於是林頓就打電話給丹尼斯,讓他幫一個搬家的小忙。
丹尼斯開的是輛褪色的藍色福特車,在車廂裡扔了幾卷電線、一把管鉗和一個工具箱,他很快從駕駛座上跳了下來,一進屋就拿出一根菸夾在耳朵上。
“林頓!你所說的地下室在哪裡?我幫你搬東西,不用客氣!”他往樓道里看了一眼,聞到了一股潮溼的味道,皺了下眉頭,“嚯,你說的黴味,這倒也是夠嗆了,你們住多久了?”
“六年!”林頓把電飯煲搬到車上。
丹尼斯很驚訝,這個地方住了六年?
他把耳朵上的煙拿下來,塞進衣兜裡,然後彎下腰去把最大的那個箱子扛了起來。
幾隻箱子、電飯煲、鍋、舊鐵盒、摺疊床的零件、幾本圖書。
兩個人搬了二十分鐘左右。
丹尼斯把最後一件東西搬上車之後,扶著車喘了口氣:“你這……幫我搬家,我跟你說,你得請我吃頓飯。如果不是你小子在圖書館裡教了我一句“主升浪最大的敵人就是想證明自己的聰明”,我現在還在為之前的操作而後悔。昨天晚上我回家之後就跟我的老婆說了這件事,她說這個小夥子說話的聲音和電視上請的理財專家一樣!”
“下週平倉之後給你勞務費!”林頓把最後一件東西放到了車子裡。
“不用不用不用!”丹尼斯擺手,走到駕駛座旁邊,小聲說:“以後買什麼股票,跟我說一聲就行,我跟你說真的,我姐夫推薦的那些我買了五年,五年沒賺過一筆大的。”
林頓看著他,說:“好。”
卡車啟動了。
車廂裡面,林頓身邊放著很多箱子、鍋子。
車窗開啟之後,三月的風就吹了進來,很涼爽,沒有了地下室潮溼的味道,陽光照在了他的手臂上,很溫暖!
此時樓道口。
拉傑家的沙發正在被搬到下面去。
搬家工人拿了一頭,拉傑拿了一頭。
沙發的扶手是棕色的格子狀,扶手已經磨得非常光滑了。
拉傑的淺藍色POLO衫領口垂了下來,袖子上還有一塊灰,他沒有時間去擦掉,汗水從他的額頭流下來,滴在臺階上。
丹尼斯的車已經發動了,林頓坐在後排靠窗的位置,臉上的陽光很刺眼。
拉傑把頭垂下去了。
Priya手裡拿著一個紙箱,裡面裝著衣服、調料以及阿尼爾的書包。
她走到地下室門口,聞到了一股黴味,深呼吸了一口,然後又吐了出來。
“搬吧。”她說。
隨後拉傑把床墊推進門。
地下室還是那間地下室。
牆角那片蘑菇雲黴斑,早上林頓走的時候什麼樣,此刻一絲沒變。
空氣溼得發黏,暖氣管上掛著水珠。
頂燈暗黃,勉強照出牆上幾道裂紋。
下水道返潮的味道混著隔壁垃圾房的餿味,從牆根滲進來,一股一股的就像有什麼東西在地底下慢慢發酵。
拉傑把沙發放下,站在屋子中間,環顧一圈,天花板低得他伸手就能摸到,他在美國住了十幾年,從來沒住過這種地方。
“窗戶呢?”他問。
Priya指了指牆角那扇小得跟通風口差不多的矮窗。
窗戶下半截在地下,上半截勉強透進一丁點光,灰濛濛的。
窗玻璃上長了一層青苔,外面是樓後積水的泥地,堆著幾個破花盆。
Priya一言不發的從紙箱裡抽出阿尼爾的課本,碼在牆角那張歪腿桌上。
隨後拉傑折返,很快扛著最後一箱雜物進來,擱地上。
門關上後,拉傑站在地下室中間,頭頂的燈泡晃了一下,影子在牆上來回晃了三道。
Priya說:“兩萬兩千五百變成八百,再搬到這裡來。”
拉傑一臉愧疚的樣子,並沒有說什麼。
下午的時候,林頓把從們母親那裡要來的250美元放在了口袋裡。
一臺二手桌上型電腦放在了牆角的一張從舊貨市場淘來的桌子上面,價格是200美元左右,機箱外殼有些發黃,但是配置還可以。
丹尼斯蹲在桌子下面接線,手裡拿著手電筒,用螺絲刀把網線、電源線和顯示器線都理順了,再用紮帶捆起來。
“好了!”他起來把桌子底下的灰塵拍乾淨之後又按下了電源按鈕。
機箱裡的風扇開始轉動,螢幕也亮了起來,WindowsXP的啟動畫面也隨之出現。
丹尼斯站起身來環顧四周說:“這裡比你們的地下室強上萬倍,很不錯。”他走到窗前看了一下外面的銀杏樹,“陽光很好。你媽回來之後一定會很高興的!”
林頓把一碗熱騰騰的麵條端到了桌子上,用的是清水煮的麵條,上面放了點醬油、一把青菜和一個半生不熟的雞蛋。
“就這些,等平倉了請你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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